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问题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它讲的是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职能,权利的主体是政府,实施的形式是通过出资人代表,不是政府直接去行使;要按出资额享有权利。省直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的改革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做的。《决定》没有规定出资人代表的具体组织形式,强调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允许地方试点。省政府采取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的组织形式,就是根据决定的精神和原则,结合*的实际进行的积极探索,所以我们这个改革叫探索,叫试验,不是说这个改革已定型了,仍然在试验过程中。我们选择的出资人代表是个群体,采取营运决策会议的形式来行使出资者的职能,也就是股东的职能,按照国有资产在不同行业的分布情况,现在省政府组成了6个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这是根据《决定》的精神和原则,结合*省直的实际进行地积极探索。同时,推动省直企业改制改组,到2003年底组建了冶金、物资等14个国有资本营运机构。二年来的实践证明,深化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改革,建立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出资关系,有利于解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分开的问题,找到了一条实现政企分开的路子。从目前情况看,省直国有资本营运体系的运行态势是良好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初步建立起来了,还要不断地完善,让这个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国有资本的营运和重组,推动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进人才的市场配置。要深化省直企业改革,对已经改制和组建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搞好跟踪指导,规范完善。现在,一些营运机构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的还不规范等,必须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否则就会消蚀改革的功效。去年我们对资本营运机构进行完善规范,一是进行资本金效绩考核,按照财政部制定效绩评价体系,由省财政厅组织考核。二是制定省直国家直接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者任用选拔办法,经省委讨论通过已下发;三是国有企业外派监事管理办法,以省政府文件下发。今年要继续抓好完善工作,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者收入分配等方面还要制定一些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 各市州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改革步伐。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探索有效实现形式,确保出资人到位。(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我省流通体制改革相对发达省份比较落后,市场培育滞后。要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流通方式。生产决定流通,流通也制约生产。货畅其流,讲的就是流通的作用。过去我们一讲流通往往想到的就是商业,这样的理解很狭窄。现代市场经济讲的流通是一个大流通概念,不仅是商业,从市场类型讲,不仅包括消费品市场、还包括劳动力市场、生产要素市场、技术市场、资本市场等;从形式上讲,不仅包括有形市场,还包括无形市场;从经营形式上讲,有单独经营,也有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从服务方式上看,有为自己服务的物流,也有为第三方服务的物流。
今年流通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二是发展物流产业,重点抓好为第三方服务的物流,建立物资配送中心;三是应对加入wto国外商业竞争,改组整合商业企业;四是探索现代交易方式,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抓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如粮食、汽车零配件等。
积极探索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很重要的是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今年作为重点任务来突破。现在粮食收储企业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尽管在历史上做过很大贡献,但是目前已经不适应发展形势需要,不加快改革可能面临下面四种企业的命运,第一种是商业批发企业,过去的批发站,真正变成市场主体的很少,大部分垮台了;第二种是供销社,传统意义的供销社有些也垮了,当然通过改革,目前又进行重组,特别是我省的供销社系统逐步在盈利,但是我讲的是传统意义上的供销社;第三种是物资企业,原来辉煌一时的物资企业已没有几个现在站住脚了;第四种是外贸公司,现在外贸企业很多都亏损了,有的已奄奄一息了,资产大量流失。如果我们的粮食收储企业不加快改革,将来是第五批,可能面临的困难更大。因此要加快改革步伐。一是比照国家做法,成立省粮油储备管理公司。全省只在省级设立一个,市县不搞。对这个公司不要求自负盈亏,不执行顺价收购政策和敞开收购政策,只行使管理和职能。二是市州和一些重点的县(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逐步改组为粮食经销批发企业。企业改组后不再承担稳定社会职能,只是在政府的政策调控下,从事粮食经营。企业的财政挂账,要靠国家政策扶持和企业经营消化。收储企业挂账消化完后,可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向市场,国家不再给予粮食补贴。国家粮食补贴直接补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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