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工作结合起来,不要死记硬背条条款款;要把握“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规范信访人行为”两个方面的要求,不要只记住了关于维护上访秩序和规范信访人行为以及如何处理的条款,对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强化信访责任主体的责任却不以为然。总之,要有更高的站位、更广阔的视野、更全面的理解,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信访条例》的现实意义和基本要求,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在抓好干部学习的同时,还要集中力量抓好《信访条例》的社会宣传工作。《信访条例》是与每个社会成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法律规范。广大群众一样有知法、用法、守法的权利和义务。在宣传《信访条例》的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点与面的结合,既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也要努力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帮助群众明白信访的基本程序,明白信访的行为规范,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宣传主阵地与多种宣传形式的结合,既要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也要采取宣讲辅导、讨论座谈、咨询服务、以及宣传板报等各种方式,努力让《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为更多的群众所掌握:三是宣传正面典型与通报反面事例的结合,既要注意宣传信访干部的先进事迹,宣传群众依法上访的典型事例,也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信访工作上的失职失责和群众违法违规上访等有关情况,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第三,抓好筹备工作,保证《信访条例》顺利实施。目前距《信访条例》正式实施只有20天时间,各项筹备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合理安排,统筹考虑。当务之急各镇乡各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准备好相关的人力、物力和设施设备,例如接访场所、投诉电话和受理电子投诉的电脑、网络设备等,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要在5月1日前向全社会公布。因此,现有条件不能满足接访和办信要求的,要抓紧调配人力,配备完善相关设施,确保正常工作开展之需。二是抓紧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对照《信访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清理调整现行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一切以新《信访条例》为准,不符合新规定的立即停止执行,不尽完善的迅速修订完善,亟需建立的立即组织调研抓紧制订。三是在新《信访条例》贯彻实施前,要注意做好旧《信访条例》下的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能够结案的要抓紧结案;能按照新《信访条例》办理的要按照新《信访条例》办理;不能结案又不能按照新《信访条例》办理的,要以维护稳定为重,妥善处理,努力实现旧《信访条例》向新《信访条例》的平稳过渡。
三、关于当前的信访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信访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一大批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和化解。到县规模集访、到市集访和进京上访批次、人次均有所下降;全国“两会”期间进京上访实现了零目标。应该说,我县的信访工作总体上正向良性方向发展。这说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是正确及时的,说明各地各部门采取的工作措施是切实可行的,说明只要付出艰辛努力是可以克服困难取得更大成绩的。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群众信访活动仍将十分活跃,信访总量仍将在高位运行。从宏观的大背景看,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进入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这个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冲突,各种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由此引发群众信访上升,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从我县面临的形势看,各地在经济发展时期,各种潜在矛盾不容忽视:在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多方利益问题难以全方面满足,解决难度很大;在城乡差距扩大的情况下,农村各种矛盾将会进一步凸显;群众诉求合理,但地方财力无力解决的矛盾依然存在。从当前比较突出的信访问题看,企业军转干部的信访诉求、粮食系统、丝绸公司等群体反映的信访热点,改制企业退休、退职和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对象户等利益诉求的意识明显增强,还有为数不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处理起来极其困难。
对此,我们要正确地看待。一要看到,信访问题的增多是多种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信访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一个过程。二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认识没有完全到位,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多,履责不力直接导致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增多。三要看到,信访群众诉求各异,有的与现行政策规定存在差异,有的要求过高,超过政策极限;有的按政策解决了,但又提出新的过分要求;有的坚持无理要求,甚至以制造事端来达到无理要求。四要看到,信访工作体制和机制还存在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过程,信访工作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决定了信访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成不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把这一项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使命完成好。
基于这些认识和判断,各镇乡各部门要始终将信访稳定工作放在一个突出位置,列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抓在手中,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当前,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以集中处理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不断开创全县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抓住“事要解决”这个核心,认真做好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大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处理第二阶段的核心任务是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尤其是中央联席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必须按照交办的时限办结完毕。上级交办案件我县虽然第一批全部结案,但仍有个别案件没有息诉。为此,各承办单位要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息诉罢访率为目标,努力做到包案领导落实,处理措施落实,稳控工作落实,督查督办落实,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第二,抓住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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