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党组、局(部)务会本身的职能决定了它不能代替行政业务的管理,也不能代行机关党组织的职责。党组、局(部)务会要把区委对行政业务方面的意图变为行政指令加以贯彻,而对机关本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要通过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去实现。党组、局(部)务会要切实履行指导的职责,向机关党组织提要求、交任务。“指导”在一定意义上说已是一种“领导”,机关党组织也“必须执行”。因此应该依靠和使用机关党组织这支力量去开展工作,撇开或缩小机关党组织的职能,或用另外的体系去代替它,是不符合党的组织程序的,也是不利于党的建设的。
我认为,不论党组、行政领导还是机关基层党组织,抓机关党建,都要特别重视抓机制。因为从执政党对行政机关的作用来看,一个是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第二是管理干部,第三是抓督促落实,第四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人说,活力在于优势,优势来源于机制,我看,这些都脱不开机制问题。抓机制,一要建立领导重视机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是保证,理论是先导,领导是关键。要求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要做到“五个到位”,认识要到位,强化党要管党意识。知识要到位,懂得指导,善于指导;职责要到位,落实“一岗双职”;目标要到位,实行分级负责;支持要到位,坚持多压担子;身教要到位,要主动参与。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一起布置、一起督查、一起总结。要根据机关党组织的工作任务,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并通过定期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还要建立和完善机关党的工作会议、联席会议等制度,通过这些会议,分阶段确定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计划,部署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要完善党员活力机制。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有义务也要有权利。党员是先进分子,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骨干和栋梁,要全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在各方面优先担当重任。不但在履行义务时要走在前面,在给予权利时也要“优先”,特别是在选拔培养干部上。同时要严把党员“入口关”,畅通“出口关”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要坚持活动载体机制。活动才有活力,“活”才能“动”。任何内容都要有相应的形
式来体现,切合实际的活动是党的工作的必要依托和载体。所以应大力开展诸如“创先”活动,创建“五好”党支部,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务实型机关、创新型机关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培育先进典型,使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有动力,从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机关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在区委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也应该努力发挥五个方面的作用,即:领导的作用。理直气壮地代表区委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还应指导街(镇)机关党的工作。引导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并付诸实施涵盖较全面的工作机制,使机关党组织工作有目标,衡量有标准;通过树立典型示范,使机关党组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举办新党员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务知识培训班、党务写作研讨班等,传授知识,培训干部。协调的作用。机关党建工作,相对而言量大面广,要努力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创造条件,加强相互沟通协调,推动互学、互促,使之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并努力发挥机关党建的示范辐射作用,影响和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上新台阶。敦促的作用。倡导工作节奏感,按照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阶段性地推进工作;经常性地到基层走访、倾听、宣传、鼓动,自然而然地督促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拓创新,贯彻落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党建与业务相互交融、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的作用。就是认真当好区委抓党建的“参谋部”和机关党建工作的“指挥部”角色,把区委的决策、意图及时往下传,把基层的声音、要求及时向上反映,使上级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紧密相连,心心相通,并在实践中努力形成“服务的态度、商量的口气、文明的语言、较高的效率”这样一个工作风格。
第四,应强化几个意识:一是“中心”意识。党支部工作有两大原则,一个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另一个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党建工作要与经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既推动经济业务工作,又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这才是机关党建的生机所在,也是机关党建工作有作为、有影响、有地位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服务发展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以主动贴紧,主动就位,主动服务,主动作为的姿态,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做到“决策有建议、贯彻有行动、推进有作为、落实有成效”。在工作目标上,要围绕中心来制定;在工作思路上,要围绕中心来谋划;在工作措施上,要围绕中心来运筹;在工作成效上,要围绕中心来考核,用经济、业务方面的工作成果来检验衡量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二是责任意识。带领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确保事业发展,这是机关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作为党支部成员,心里要时刻装着集体、想着党员群众,想着党建工作动态。有了责任意识,才可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形成高尚的意识和品格,才能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创造出一流业绩。三是配角意识。要找准位置,不争权,不越位,同时,也要纠正“三个误区”:“无职无权”。《条例》明确规定,支部成员必须通过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条例》同时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实施党内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事实上,支部书记有时可以行使行政领导不能行使的职权,也就是说,在某些工作上存在着其他行政领导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谓的“无职无权”实属偏见。“无位无为”。党支部成员处于最基层的岗位上。“火车跑得快,要靠车头带。”能否团结带领党员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以赴完成全年任务,是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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