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手段,其本身亦有不科学、不规范、不完备的致命缺陷,如劳动改造手段的变异、监管改造手段的滞后、教育改造手段的形式化倾向等,都需要大力加以改进、整合、创新、完善。否则,徒有良好的愿望而已。这里,必须特别说明的是公正执法在改造罪犯中的作用。公正执法是对监狱监管的根本性要求,它本身不是改造手段,但在罪犯的全部改造中具有改造手段的特殊作用:一次不公正的执法足以摧毁千百次的说教。当然,我们不能反过来说:一次公正执法胜过千百次的说教,因为,公正执法是全部监狱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线。
关于理论的使命与学者的责任
阿明:监狱学作为学科,尽管只是作为法学的臣民,但无疑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重要性自不待言。监狱学作为一门年轻的科学,其交叉性、边缘性、新生性的特点,说明更需要大力加以培植,使之成为更有权威性,更具活力的新兴重点学科。同时,监狱工作目前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也要求监狱学理论能为现实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新时期的监狱工作更需要理性思维。
显仁:监狱学理论研究固然比较重要,但我认为,理论研究应当是科研院所的事,监狱干警的任务是搞好现实工作(在现时的压力下,更多的是确保不发生重大问题)。再说,有关监狱工作的重大决策由中央说了算,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后发型现代化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模式一般由上而下的开展,监狱的体制不是我们说了算的,上边怎么说我们怎么干。警察的职责是将罪犯改造好,警察搞理论研究,文章一篇接一篇有什么作用?从全国范围看,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所谓研究部门,顶多安排一些闲差,养养老。写文章的人只是纸上谈兵,让他干实际工作,难说能干好。古人早就说了,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阿明:当然,现在的理论研究本身也的确存在着不少问题。较大的问题是,理论的媚俗。理论缺乏独立的品格,一味图解领导意图,领导这样讲,理论研究者就这样谈有多少依据;领导那样讲,理论研究者就那样说有多少理由。领导说的都是对的。
同样严重的问题是:理论的苍白。照搬教条,照套理论,缺乏说服力,一个文本,一个调研报告去掉帽子,削掉尾巴,能保留的东西所剩无几。一个劳动改造罪犯理论居然能一统天下,凡是说到劳动改造应当改进了,统统封杀为“否定劳动改造”,孰不知,真理多走一步就是谬误。这种理论研究事实是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自己不正确的认识强力附着在马克思主义之上。
问题还在于:理论的稚嫩与漂浮。学术研究不规范,浮光掠影、浅尝辄止。以为监狱工作跟着口号走、跟着感觉走,理论研究起起哄,凑凑热闹,于是万事大吉。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监狱理论的健康发展,成为一些人由此贬损监狱理论研究的口实,使理论研究蒙辱。
不过,客观地说,新中国的监狱学理论成就是极其薄弱的,不仅是理论资源的极度缺乏。远的自不必说,清末才由沈家本联手日本的小河滋次郎移植了西方的监狱学理论,并在上层引起稍稍的重视。即使如此,也因清政府的日薄西山而夭折。到了民国时期,虽也出现了如孙雄、林纪东、王元增等从实际工作走来的监狱学权威,但因国民政府的衰败而搁置。新中国成立后,对苏联老大哥的监狱理论与监狱工作模式钟爱有加,对除此之外的东西一律反对、深恶痛绝,以至现今的监狱学理论、监狱工作模式仍未摆脱苏联的影子。更为致命的是我们对苏联的模式的选择采取了更加僵化、教条的趋向,使监狱工作在劳动改造理论“一统天下”的格局下,走到今天监狱职能多元、监狱体制落后,监狱理论苍白(丝毫没有抹杀历史上的辉煌业绩的意思)的境地。正是如此,监狱理论更应一马当先,设计监狱未来发展的蓝图。而现实恰恰相反,监狱理论研究受到来自监狱干警自己的贬损,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只有心痛了。也许,监狱的发展、监狱理论的成熟正如社会的发展一样,不走弯路、曲折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弯路、曲折不是越少越好吗?监狱理论的使命就是减少弯路,避免曲折,发挥真正的导航作用。
谁能否认,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岁月里,监狱理论研究取得的成绩:正是理论的深入,使人们的眼光放远了,思路开阔了,僵化的“左”的观念解冻了。更为重要的是,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理论研究为现在以及未来的监狱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持。现在,监狱局、监狱一级岗位上的领导,大多是当年的监狱理论研究的骨干或活跃分子。
展望未来监狱理论研究,有两个重要的维度:一是原创性,一是开放性。
原创性是指原始创新性,是思想理论创新最重要的一个维度。对监狱理论来说,原创性就是理论研究必须有自己的观点、思想,能给人以启迪、借鉴,同时符合现代性,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即体现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不过理论的原创性是困难的。这倒不仅仅在于监狱理论尚未达到厚积薄发的状态,更重要的是理论(包括整个社会科学)研究所需要的百家争鸣、学术自由的气氛尚有欠缺,“泛政治化”的问题桎梏着学术理论界(不然为什么要强调解放
思想,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由此而带来的监狱理论两个重要的精神:批判精神和怀疑精神,至今未有宽松的环境,动辄要求监狱理论研究与政治挂钩,这是非常不利于监狱学科建立与发展的。原创性还要求进行理论研究,既要遵循研究规范,广泛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又不要在左引右证中淹没了自己。因此,理论研究要解放思想,要以新的视野认识新的事物,以新的观念研究新的情况,以新的理论回答新的问题。同样一个问题,见仁见智的观点比比皆是,仅仅引证别人的见解而无自己的独到之外,同样是白费功夫。
开放性,是指监狱理论研究不能就监狱研究监狱,更不能就中国监狱研究监狱。要跳出监狱看监狱,跳出中国看监狱。开放性还要求在学科建设上,要广泛汲取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甚至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开放性要求是由监狱学学科的新兴边缘性、交叉性所决定的,也是由监狱工作改造人的特质所决定的。监狱学是极“精密”之人学,极复杂之人学,是其他任何学科所无法取代的。过去我们在监狱学研究上存在诸多偏见与误解:以为,我们的监狱制度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监狱制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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