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优惠政策,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城市水、电、路、通讯、城市绿化等市政建设不断完善,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进行成片小区建设,不断发展和壮大城市房地产业,而且推动了土地商品化的进程,2009年地籍调查把城区分为a、b、c、d片区,至2010年,共累计办理土地登记法证6267本。
今后我县土地管理的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将转向对香格里拉城区三、四级土地的征用、开发和涉及征地的拆迁工作。鉴于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起步晚,地产市场不完善,地产交易实例少且存在大量土地“隐形市场”私下交易的地价套于房价中,地租套于房租中,所以用交易价格来修正和评估土地的价格,存在很多弊端,同时由于新征农用地难于测算其土地效益,建议对香格里拉城区未来涉及征用的二、三、四级土地采用成本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其地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有土地所有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占有,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能的行为,多年来我县为了招商引资和发展地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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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价更新及评估
xx县城规划区及近郊18.6平方公里的土地,按商服繁华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等七个定级评价因素,将我县城镇土地定为四个等级,一级土地主要包括长征路、和平路、建塘西路、建塘东路,按单元因素分值测算表,一级土地主要分布在1664单元至1672单元段,向阳路(1466单元至 1471单元段)、红旗路(1179单元至1182单元至1187单元段),向阳路(1471单元至1479单元段)建塘东路(1672单元段1678单元段)大龟山、小龟山公园段等所在地区范围用地。三级、四级土地主要包括规划用地和城效用地,其中一级土地面积110.53公顷1657.95亩,二级土地面积215.04公顷,3325.6亩三级土地面积495.39公顷7430.85亩,四级土地面积1042.59公顷,15638.85亩。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估价工作经过三年就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而我县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还没有充分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今后我县应尽快建立地价评估制度形成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为主的价格体系,土地出让必须依据评估价进行,使地价管理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土地管理工作。
4、2006年至2010年地籍工作的经验以及成果
(1) 近年来随着开发力度加大,国家明确鼓励向中西部投资,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我县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好机遇,我县国土资源效益将不断显化,资产巨大的潜在效益,将得到发挥,就规划区土地而言,据预测如能规范出让市场,足额收取出让金,就能使政府获利20多个亿,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土地还将不断的保值增值,一级土地市场流入二级土地市场,土地转让的活路使政府的土地收益会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加。尽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既是当前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促进我县建成香格里拉理想城,推进旧城改造建成藏区第一强县均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作用,介于此我局结合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借监相邻县市成功经验,从耕保建设用地股中分立出规划股、地产交易中心,负责编制、落实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全县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商效集约利用,实现经济建设发展与土地收益的良性互动,增加政府财政实力,尽量不再批准占用耕地,凡金融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采用盘活存量土地和新征圈内用地,改变过去用地单位与村民私下协议后政府和土地部门被动审批和办理手续的做法,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用地新机制,根据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建立由政府垄断的土地出让市场。加大招标、拍卖力度,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县至今通过行政划市场的发育,这些行政划拨的土地必然有相当大的数量进入市场交易,许多单位划拨用地拿来出租、合作开发,富了小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面对这一事实,我县迈出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步伐,根据国发[2000]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可划出部份土地收益用于收购土地,金融机构要设法提供信贷支持”的精神。我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我县各大银行的支持,拟对建成区内有潜在价格和尚未开发的土地由政府收购,通过前期开发,转变为熟地储备起来,然后根据房地产状况、外商投资情况,分批进入市场招标拍卖,由发展商通过市场价格获得城市规划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存量土地,旧城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都纳入政府统一收购的范围。清理整顿闲置土地和取缔隐形市场,对闲置土地清查登记,根据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采取收回、置换、保留权益、收取闲置费等方式处理,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建设,杜绝和制止新的闲置土地出现。根据全县“打集镇、兴科教、壮支柱、强坏保、建城镇”的发展思路,加强以小集镇、小宗地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全县十一个乡镇全面开展,形成两小出让,积累资金,建设集镇的新格局。
(2) 积极争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国土资源地籍管理的新路子。《xx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农地转用许可制度,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用地会审制度,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编报用地报告,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计划、城建等相关部门预审,预审意见作为立项和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必备文件之一。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必须视为国有土地,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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