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相当的地位和比重,耕地安全、能源和矿产供应安全、水资源安全问题是我县基本的经济安全问题。因此,如何合理优化配置国土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建立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用地机制;建立各类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有效机制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2、国土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前景不容乐观。一是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储备土地资金紧缺,而城区地价呈继续上涨趋势,致使我们的统征土地难度更加增大;三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深度、广度不够;四是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查评价工作程度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
3、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很大。
4、由于基础业务繁忙,今年的理论知识学习比较滞后。信息宣传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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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五”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给我县国土资源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我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综合素质,并作出一系列的工作计划。
xx县国土资源局“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州国土资源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根本出发点,以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规划为核心,争取使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保证工作重点
1、落实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力量,力争在头一年完成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修编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对乡镇规划修编的指导。总结试点经验,制订和修订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程,有序推进规划修编工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针对实践中反映的问题,调整完善规划体系和内容,改进规划方法和程序,注意发挥专家和公众作用,提高规划科学性。
2、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力量,在已有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目标、任务、战略部署和重要措施等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土资源部“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上报文稿的编写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工程的立项论证工作。
(二)推进国土规划
1、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十二五”期间对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研究提出规划调整与修编的建议。根据各乡镇提交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咨询意见,汇总形成《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上报上级部委。
2、国土规划。重点是积极推进全县国土规划纲要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各乡镇土地规划的审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对乡镇规划试点的指导,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加强对国土规划的宣传,扩大影响。
3、全县地质工作规划。按照局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出台后,进一步深化重大问题的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全县地质工作规划纲要》。
(三)开展工作改革
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针对宏观调控要求,改革完善计划指标体系,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开展“折抵指标”和“置换指标”的试点和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存量建设用地供应研究,逐步将存量土地供应纳入计划统一管理。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加强预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基础上,改革现行预审管理方式,逐步实行预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查相分离,不断提高预审效率和质量。
3、矿业权规划审核。探索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改革现行对矿业权规划审核的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总量控制、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准入条件和分区管理等要求,做好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保护项目以及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出让和处置等的规划审查工作。
(四)争取四项突破
1、矿政规划体系设立。重点解决规划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统一协调、层次分明、功能配套的矿政规划体系框架,科学界定各项规划的功能与定位。统一归口管理上级制定的各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实施,制定地质矿产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2、重大项目和投资。积极推进重大工程的立项工作,争取在大中型土地整理项目、水利水电工程等专项的立项审批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年内获得立项。
3、国土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研究制定推进全县国土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创立有关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组织推进首批矿产资源节约利用试点工作。
4、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类标准和规范,为全面推进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奠定基础,使规划编制和实施发挥应有作用。
(五)继续五项工作
1、综合统计。重点抓好统计制度建设,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国土资源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提供和发布统计数据,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定期形势分析工作,满足政府宏观调控和社会对国土资源统计信息的需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原始数据准确和完整。
3、用地的规划审核。严格执行土地利用项目规划审查制度,对用地把好规划、计划、预审关,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依法严格把关,坚决纠正违反规划用地和随意调整规划的行为。
4、城市规划联席审核。积极参与报上级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核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能,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5、规划试点。加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保证试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对地方各级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
四、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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