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模式上,我们总结得出10点
(1)坚持原则(“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综合配套”)。
(2)优化制度,勇于创新。
(3)合理布局,规划先行。
(4)开源节流,保证资金。
(5)先求量,后求质。
(6)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
(7)转换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
(8)乡镇企业,勇挑重任。
(9)充分利用优势,抓住发展机遇。
(10)明确发展目的,杜绝本末倒置,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
——三农问题治本之策路径选择探讨之四
什么是农民市民化?农民市民化,指的是在城市化进程中,让生活在农村的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生活方式和交际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由农民变为市民,这一伟大经济社会现象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不仅顺应了现代社会结构变迁的大趋势,而
且对整个国家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正在并必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农民市民化的特点:
一、农民市民化是快速减少农民数量,直接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
二、农民市民化是促进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不可少手段;
三、农民市民化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四、农民市民化是拉动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改变农产品价格疲软状态,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五、农民市民化是促进人口、资源和生产向城市集聚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条件。
农民市民化的提出,是基于现实中农民有别于市民,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市民”是城市中的“居民”,能够享受农民所不能享受到的现代城市文明。2004年11月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指出,过去40多年间,在“非农业”和“农业”这两类不同的户口之问,由于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和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悬殊和差别,造成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的最底层,这不仅影响了国人现代公民意识的形成,也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它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人为地划出了一道鸿沟,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从理论上讲,居住在某一特定的地区即可获得市民属性,并可附带该地区特有的实质性权利与义务。然而在我国,“农民”与“市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权利群体。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许多学者关注更多的是在这样一个“市民”概念基础上的市民化问题,关注的是大量从农村暂时迁移到各类城市的农民,包括城郊失地农民。因此,把我国农民市民化的对象集中在从农村暂时迁移到城市的那部分人和城郊的失地农民(尤其是那些土地被征用并实现职业转变的农民)。农民从农村向城市迁移,原本是农民市民化的过程。在西方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就是通过这种人口迁移来完成的。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揭示了这种农民市民化的一般规律。但在我国,这些迁移人群却无法成为“市民”,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先避开这个问题,就中国现实性来说,通过大量人口迁移来实现农民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其难度和成本会大大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因为我国目前二元结构的强度还非常大,农业人口比例高,而大迁移过程中所涌现出来的弊端,也已越来越让现有的城市无法接受。“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13亿人口,而近六成的农村人口的转移,将是世界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难题”(顺风,2004)。因此,西方国家农民市民化的一般规律,并不完全适合中国。
然而基于城市层面的“市民”构建,使得我国“农民市民化”问题的研究重点被局限在城市及其城市化过程的角度。但就目前我国的现实看,居住在广大农村的农民的生存环境与发展问题,更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从西方国家城市化的现实及其趋势看,城市化道路也不再走一条单一的传统的道路,而是有了全新的视角,如有的学者提出了第二次城市化道路,有的提出了“逆城市化”趋势,等等。城市化道路的新趋势所包含的内容,如城市中的农村化或乡村化,农村的新型城市化等。未来的农村和城市,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地域的界限已不再像现在那样明显。基于这样的角度,“市民”概念也有了全新的内容。“市民”和“农民”不再是地域上的区别,也不是职业上的区别。他们的区别更重要的在于:权利、待遇、生活方式、文明程度等。从这个层面上来理解,“市民”不光是指居住在城里的人,而是具有同等国民待遇、城乡共同体的正式成员。因此不能继续沿用“农村一城市”、“农民一城市居民”这种简单的两分法式的叙述模式,从政策层面上要抛弃城乡分治的现状。从身份上说,不再有“农村人”和“城市(包括城镇)人”之分,他们都是从事相关产业工作的产业工人,无非有的从事农业生产,有的从事非农生产。他们只有分工的区别,都可以享受社会福利和保障,都是居住在一定区域(如城市、城镇、农村社区等)的市民。从根本上来说,他们都应该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对“市民”概念的重构,是根植于中国社会的现实生活,有利于对我国“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的深入,更重要的一点在于,从操作层面上看,能够加快我国的农民市民化进程。
从重构的“市民”概念出发,“农民市民化”也就有相应的更加广泛的内涵。农民市民化不等于农民身份向城市居民身份的转变过程,不等于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的过程,不等于由从事农业生产转化为从事非农生产的过程。简单说,农民市民化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三个转化:户籍转变、地域转移、职业转换。农民市民化,不是让所有农村人口都迁移到城市,而是要让所有人口,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能享受现代城市文明生活。“都市化是一个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人口从乡村向城市运动,并在都市中从事非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