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小屋或挤身狭窄工棚;他们年前赶回家,是为了过了年又回来;他们在城里舍不得花钱,衣衫褴褛,吃食简单,少于交际,回到家却有大手笔,盖房娶妻,酒桌*场,唱戏修庙;他们经营着农工两业,有着二重收入;他们重农但不抑商,重末但不忘本;他们像一只候鸟,冬去春来;又像一架秋千,摇荡与城乡之间;他们具有二重身份,既是农民又是工人;他们不具有任何身份,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他们进可入城,退可返乡;根扎在乡间,果却结在城市;在城里失去的尊严,在乡间又找了回来;就他们自己来讲,现有的身份不明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们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他们也不知道;作为个体的农民工,每个人有自己的打算,作为一个阶级,他们还处于失语状态……
一般来讲,过渡性的事物都具有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特点;过渡性的事物还有抛却旧形式,获致新形式的动力与希望;不稳定、易反复是过渡性事物的常态。进化谱系中的鸭嘴兽和始祖鸟、人猿相揖别中的人猿和猿人,都是如此。农民工作为过渡性社会阶级,其特征是由农民工在各个社会层面上的二重存在决定的。
农民工作为一个过渡性阶级,最终要走向何方,是研究末代农民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从目前的发展趋向来看,有三种可能:回到农民、突进到工人、长期停留于农民工。让我们分别来考察一下。
回到农民。在现有的土地制度下,农民工仍然拥有小块土地使用权,只要他本人不放弃,这块土地不会失去。正因为这样,农民工在不能作为工人发挥职能时,部分地、暂时地重新回到农民就不是不可能的。
农民工不能作为工人发挥职能是可能的。资本使用的农民工在35岁以下的占88%,45岁以下的占95%[18],属于体力型最佳劳动力年龄。一旦过了35岁,农民工很难找到工作,只好被迫回原籍种地,重新回到农民。资本对农民工的掠夺式使用令不少农民工难以承受,即使未过最佳劳动力年龄,也会回到农民。资本喊出了向妇女开战的口号,致令许多男工回到农民。工资收入与农业收入差距未明显拉开,对农业的政策性扶持会使农业收入在一定时期有所提高,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回到农民。农民工在对资本进行抗议的“民工荒”时期会暂时回到农民。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农民工受自身条件的限制不能以后备军形式滞留城市,也会暂时回到农民,一俟经济形势好转再外出寻工。如三年治理整顿时期就发生过这种大规模农民工返乡现象。春节回到家乡的农民工,由于家里缺乏劳动力,往往要到春节农忙结束再回城,这中间有短暂的回到农民的现象,至于在乡农民工,回到农民的可能性更多更大,时间更长。
因此,只要资本对农民工的掠夺式使用继续维持,只要农民小块土地制度长期保持不变,只要乡镇企业不向城镇集中而维持当前这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分散布局,农民工部分地、暂时地回到农民的可能性就始终存在。随着农民工工资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等福利制度的建立,小块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场制的建立,乡镇企业布局调整和向城市的集中,根除农民工回到农民的可能性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当前,在“民工荒”打击下,农民工工资和待遇问题虽不可能有根本改观,但已作为一个问题提到了社会各阶级的面前,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同样,小块土地制度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不可能应对类如“九八抗洪”的需要。小农经济已经作为“三农问题”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乡镇企业分散布局提高了产品制作成本,污染了农田和环境,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以及服务业不能获得相应发展和吸纳在乡农民工能力的下降已经引起各方面关注,将乡镇企业向中小城市集中,使在乡农民工向进城进镇农民工转变已成为一个趋势。所以,无论进城农民工或是在乡农民工大规模地、永久性重新回到农民不是一种趋势,也不会成为一种趋势。
突进到工人。农民工已经是工人了,何需“突进”呢?这里讲的“突进”是指在素质技能、经济*地位、享有的社会福利和思想意识方面达到了城市传统工人阶级的水平。这是一个发展方向,也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对于农民工来讲,这个过程的完成意味着他不再是一个农民,没有了农民的身份,既不要那一亩三分地的权利,也不承担各种税费义务。他可以参加工会组织,获得了工人阶级的意识,小农意识即使存在也以小市民意识形式存在。他不再有原籍的户口,他在城市有自己的住房,子女在城市上学。他失业了将作为滞留城市的产业后备军存在,农村天地虽广阔但已无他的去处。他退休后在城市领取养老金,不必也不可能老死乡里。总之,他完全成为一个市民。
农民工向工人的突进,从上述意义上讲是中国劳动者又一次大发展,不仅在素质技能上,而且社会地位上都有质的提高。发展是硬道理。农民工最终必然发展到工人。现在的问题是,阻碍这一发展的因素是什么。从逻辑上讲,这些因素也就是使农民工成为工人的条件,必须从这些条件的变化出发认识农民工发展的趋势。
首先是户籍制度。户籍在许多人看来仅仅是由户口和籍地两个因素构成,入籍后取得相应的户口仅仅是一种身份标识。应当说这是一般户籍制度的规定,却不是中国户籍制度的特殊规定。中国户籍制度与粮油供应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工资分配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生育制度、养老制度、医疗制度乃至丧葬制度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取得一种户籍身份可谓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经济社会地位都大致确定了,变化少于不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户籍制度限制有所松驰,但从农民工和城市正式职工的区别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户籍制度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么深刻。问题是,一个人能获得什么样的户口,当你未出生时已由父母户口性质先天命定了,以致为后代着想,居民自动划出了不同的婚姻圈子。农民工的婚姻圈子仍在原籍,当城里人的涉外婚姻发展起来的时候,内部两个婚姻圈子的隔绝却依然不能打破。由于不了解中国户籍制度的厚重性,人们以为只要取消农民工的农业户口就能实现农民工向城市正式工人的转变。其实,在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各种社会制度没有根本变革的条件下,单纯的户籍制度改革必然流产。
土地制度就是与户籍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根据目前的户籍制度,取得农业户口的居民才能在籍地获得土地承包权,而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