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存在的违规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惩治不力,这就是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三令五申”的原因。
中央政府的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政策遭到县乡政府阳奉阴违的抵制,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各方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例如粮食收购政策,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由地方财政补贴,产粮大县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粮食部门就借机压级压价、扣斤扣量......1995年以来,中央的保护价,地方没有哪一年执行过。政策规定的保护价误导农民多产了粮食,可是实际上地方不仅不按照保护价收购,而且还限收、拒收,限制多渠道经营,结果就把农民坑得很苦”。年121另外,在财税体制方面,由于上级政府把好的税源税种都收走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农民,但由于大气候的原因,县乡政府在教育、交通、电力、通信等各方面的发展任务不减反增,他们往往不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而是需要办多少事就向农民要多少钱。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负担。
中央政府推动的改革是渐进式改革,这种改革的特点之一就是寻求在一个利益平衡点上推进改革,这里的平衡就意味着妥协,蕴含着乡村改革动力不足的深层原因。从具体层面来看,弥合城乡二元结构的差距,是中国改革获得成功的一个基本环节。但是,“二元结构的矛盾,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利益矛盾。在二元结构的一体化过程中,如果实行加速一体化的改革战略,在较短的时期内放开对城乡户籍管理的限制,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则必然给城市的就业、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的发展形成巨大压力,很可能会造成城市生活质量的下降,损害城市居民的利益;相反,如果实行缓慢推进的一体化战略......维持甚至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则必然加剧中国农民的相对贫困,损害农民的利益”。教131在这种两难之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牺牲更多。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时向农民和农业要积累,沿海改革时要求内地稳定,国企改革时希望农村稳定,长期以来“三农”都处于一种奉献、牺牲、顾全大局的地位。在当前形势下,乡村改革在中国的总体改革格局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在过去的十多年中,虽然中央政府出台了一些文件、政策和措施,要求地方减轻农民负担、精简机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城镇化战略,实行村民自治,改革户籍制度,进行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但收效不大,有的改革步履维艰,有的改革进展缓慢。
(二)中央政府在涉农问题方面的宏观政策渐趋成熟
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可以说是不成熟或者是错误的涉农政策,而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政府在涉农问题方面的宏观政策逐步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处于两难境地,但中央政府不停地调整涉农宏观政策,“摸着石头过河”式的乡村改革一直处于缓慢推进的过程中。而今涉农宏观政策在理论上渐趋成熟,表现在政策的配套性、统筹性、可行性越来越强。比如,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发现了县乡政府的财政缺口问题,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必须与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以及财政体制改革配套进行;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认识到“保护价”的政策成本太大和国营粮站骗国家、压农民、不可信的事实,经历了从实行垄断收购、“顺价销售”到允许私人收购、走市场化之路的转变,从实行间接补贴到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转变;逐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等等。
中央层面的政策结构调整正在不断地尝试和进行之中,但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不可能一步到位,短期内难以完成,仍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今后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和“暂住证”制度,积极推动城市化和农民非农化进程。同时城市管理法规和政策应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市容市貌为本,城管人员的粗暴、违法犯罪式的“执法”行为应该受到必要的约束和制裁。有的城市竟然以维护市容市貌为借口不允许农民穿布鞋进城,这类管理上、文化上、心理上的歧视是户籍制度之外城市排斥农民的重要樊篱,理应拆除,就像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一样。
有的人害怕农民进城,唯恐农民工影响城市稳定。到底是在城市中解决农民问题还是在农村解决农民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第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调整粮食安全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降低粮食安全政策的代价,使其有利于乡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非农化创业实践。
第三、要统筹县域内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金融政策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有利于县域内中小企业融资,鼓励县域内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税收方面应有利于民间资本积累,轻徭薄赋,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全部农业税费,让农民休养生息,不可竭泽而渔。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服务,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政策限制,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良的政策与法制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而不是由县乡政府出面创办企业。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该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解决乡村问题,应加大对于县域内公共事业的投入,主要是基础教育、交通电力、必要的水利建设等方面,而不是有人建议的直接投入农业。直接投入农业这样的经济行为要让农民(市场主体)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实际上,农业的发展空间相对来说非常狭窄,投资回报率低。当投资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边际收益就会递减直至为零。如果增加投入可以解决农业发展问题,那么不用政府增加投入,农民自己就会想方设法增加投入,工商界企业也会大批进入农业。面对农业这个利润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甚至亏本的产业,理性的选择是退出而不是增加投入。所以建议中央政府补贴农业、增加农业投入是不现实、不可取的。对141
农民的最终出路是非农化——离开农业、转入其他行业。如果政府扩大农业投入,赔本也要继续把广大农民拴在土地上,似与农民非农化的最终出路背道而驰。笔者赞成增加对“农民出路”的投资,增强大、中、小城市及县城中的非农产业对农民的吸纳与转化能力,促进、鼓励、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营造适于“农民”生存、发展、创业的空间。要为进城的“农民”提供服务,为其营造安身立命之所,使其在城里稳定下来,转化为非农。
第四、走出“*改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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