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难困境和政府改革动力分析
在现行体制下,县乡政府主要承受着来自上级政府(中央政府及其地方代表)、县乡既得利益阶层和农民这三方的压力。处于夹缝之中的县乡政府往往多头受气,处境尴尬,同时也常常瞒上欺下为害农民。如果某项工作搞不好或者不令上级满意,上级就会一手拎着乌纱帽,一手挥舞着“一票否决”的大棒,使县乡主要官员不敢怠慢。即使上级的要求不合实际,县乡官员也往往不敢在过高的任务目标上据理力争,而是敢不择手段、采取劳民伤财甚至违法的手段去完成不合实际的任务以博得上级的欢心,尽管这种手段会激起民愤且为上级所反对。比如计划生育工作,上级一方面定了指标,一方面要求依法行政。下级不会在指标上讨价还价,但却敢于违法行政,采取打人拆房牵牛甚至逼到农民家破人亡的办法。“现在农民外出太多,他在外地超生,我们怎么管得了,可一查出来,就是一票否决受处分”。出202县乡官员不仅要承受上级的压力,还时时面临着下面的压力:群众不满意就上访上告甚至聚众反抗或者*鸣冤,一旦事情闹大媒体介入,县乡官员就难于收场。此外,在机构改革方面,由于应该被精简的人员大多都有这样那样的背景,有的地方整个县公安局都是由一个家族控制,县委书记都奈何不得。有的地方整个县乡官场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关系和金钱织成的几乎密不透风的半封闭或全封闭的网络系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县乡政府要精简机构却时时受着既得利益阶层的制肘。由此可见其两难处境之一斑。
在这种两难困境中,县乡政府改革(主要表现为机构人员精简与职能转换)的动力明显不足,阻力重重。
对于一些立志于改革的县乡官员来说,在改革中将失去某种利益的公共权力依附人员是改革的阻碍力量。在既得利益阶层和分利集团面前,县委书记、乡党委书记的力量就显得太渺小了。就拿一个乡来说,大大小小的干部、教师和权力寻租人员,队伍一年比一年壮大,从总体上来说一个乡书记根本无法抗拒。决定乡书记是否能继续干下去的人不是普通农民,而是乡里的干部、教师们的舆论和评价,他们不但掌握着话语权和更多的评价机会,而且他们更有能力和关系渠道向上级施加影响。他们中的个别人可能与某副县长或某局长有亲戚或金钱关系,一个小小的乡书记恐怕奈何他们不得。更多的时候,县乡官员自身及亲属朋友已经成为分利集团的主体,单靠某个书记要改革,要去改变整个利益分配机制,其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李昌平在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推行改革的结果是被迫辞职;原安徽省利辛县委书记夏一松拒收礼金,立新规涤荡积弊,结果大量的恐吓、侮辱接踵而来,有人扬言“夏一松不除,利辛难安”,最后夏一松仅当了180天的利辛县委书记就被调离。天212由此可见,个别县乡官员一旦成为乡村改革的现实动力,而又缺少来自上面的支持,就会很快被扼杀或排挤,出现逆向淘汰的现象。
帕金森定律揭示了县乡机构、人员膨胀、县乡政府改革动力不足的原始动因。英国著名管理学家帕金森在分析组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原因时,指出人员的晋升机会与机构数量成正比,所以人们总是希望增加机构。对于一个不称职的官员来说,他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是申请退职,将位子让给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两名水平低的助手。对于这位不称职的官员来说,第一条出路是走不得的,那样他会失去许多利益;第二条路同样也不能走,因为那样会使自己多出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看来只有选择第三条路最为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而自己则能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同时也没有人成为自己晋级的障碍,而下级既然能力不济,他们又会上行下效,为自己找两个更加无能的助手。如此恶性循环,就会形成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行政管理体系。帕金森定律告诉我们:不称职的行政首长一旦占据领导岗位,庞杂的机构和过多的冗员便不可避免,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就会形成恶性膨胀,陷入难以自拔的泥潭。据报载,某年在山东菏泽地区水利局实行银行代发工资两个月后,职工们竟发现多出了34张“嘴”,有34名非水利局职工拥有水利局职工的工资帐户。后经查实,这多出的34张“嘴”都是水利局干部的亲属,其中21人是水利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子女,9人是正在学习的大中专学生。在以“苦甲天下”而闻名的宁夏西海固地区同心县,部分干部违法乱纪,大量超编进人,致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吃“皇粮”的人数畸形膨胀。冗员吃空了财政预算、补贴,就连专项资金也被挪用。在这个仅有33万人口的贫困县里,吃“皇粮”者高达1.1万人,全县超编人员高达2800多人。多222 “由于工资支出预算由上级部门制定,乡镇财政没有任何减低这部分预算的积极性,精简人员实际上意味着放弃这部分预算拨款”。何232由此可见,县乡官场内部很难产生足够的改革动力,这种情况对乡村改革的进程会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乡村中依附公共权力的分利集团是乡村改革的阻力,而个别基层改革派官员是潜在动力而难于成为现实的动力。在此情况下,县乡政府改革的动力因素应该从上下两个方向寻找:中央政府和农民。没有来自上面的支持和压力,县乡政府改革就难于展开;没有来自下面的支持和压力,县乡政府改革的成果就不能保持。近年来关于乡镇政府是去是留的讨论十分热烈,有人主张乡镇自治,有人主张“县政、乡派、村治”等等。笔者认为,关于乡村治理模式的组织制度设计要考虑到县乡两级政府改革的关联性,从县乡村一体的角度统筹考虑县、乡政府改革。应考虑到农民对于降低乡村治理成本的需求,因为这个成本是由农民来承担的。任何增加成本的改革无论从长远来看多么美好,都会在当前造成消极后果。县乡政府的行为应受到符合市场原则的监督和制约,如果县乡政府内部不能做到分权制衡,那么就更加依赖于通过外部多种力量的联合约束机制来防止地方恶政或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这里所说的外部力量就是上面的中央政府、下面的农民和相对独立的媒体与知识界。
(三)压力型体制的改造与重建:新动力机制
根据荣敬本等人的定义: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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