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3.4. l 总则
承包商和供应商及相关方对公司的hse业绩十分重要,应评估他们的hse表现,对供应商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应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公司的hse管理规定和要求。
3.4.2 承包商管理
3.4.2.1 资格预审(预认证)
a)制定预认证计划;
b)建立公司认可的承包商名册;
c)保存所有的承包商的资料和文件;
d)检查承包商预认证表格,确认其是否满足公司的hse验收指标。
3.4.2.2选择承包商
a)检查承包商是否按业主的要求进行hse培训,验证其员工是否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技能;
b)检查承包商是否具有与业主相符合的hse管理准则及标准;
c)检查所有的合同是否满足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的hse要求;
d)参加预投标会议和合同签定前的会议;
e)签定合同。
3.4.2.3 开工前的准备
a)向承包商介绍与工艺装置(生产过程)有关的概况和危害,并进行人厂前的hse培训教育;
b)开工前应召开hse会议;
c)参加审查开工前有关hse活动的计划;
d)依据公司的hse管理要求及标准监督承包商的hse管理;
e)参加开工前工作会议和审查承包商作业计划。
3.4.2.4 作业过程监督
a)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
b)协调承包商之间的工作;
c)协助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或事件调查;
d)保存所有承包商员工的伤病记录;
e)作业全过程检查承包商hse计划的执行情况;
f)检查承包商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及执行情况:
3.4.2.5 承包商hse表现评价
a)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
b)督促和鼓励承包商制定自己的hse改进计划;
c)组织对承包商的hse体系的审核。
3.4.3 供应商管理
a)对为公司和直属企业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
b)要经常识别、管理与采购有关的危害和风险。
3.5 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3.5。1 ,总则
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时,应按照“三同时”即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石油、石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5.2 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
响评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正式进入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3.5.3 资质和审核
所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与控制管理机制及程序应形成文件。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劳动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初步设计的安全卫生环保篇应由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施工图纸应由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
3.5.4 装置(设施)采购与安装
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建立文件并保存。
3.5.5 阶段风险评估
从装置(设施)设计到试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及对环境的影响。
3.5.6 试运行
应制定新建、改建或扩建装置(设施)的试运行审查程序,并形成文件。审查内容包括验证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hse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员工培训是否已完毕;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审查过后应形成记录文件。
3.5.7 实际偏差
建设(施工)与设计标准发生的偏差必须得到国家主管部门、公司的审核和认可,并建立文件予以保存。
3.6 运行和维修
3.6.1 ,总则
公司应建立运行和维修管理程序,以确保hse方针、目标的实现。
3.6.2 基本要求
a)对所有新安装和改造的设备,应进行开车前、开车后审查,审查情况应记录存档,确认建设(建造)与设计相符,所需的验证试验全部完成并被接受,所有建议(偏差)已有结论并得到指定技术管理部门的批准。
b)满足或优于适用的法规要求。运用明确的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正常和机械完好。
c)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定期监测。为保持装置在这些参数范围内运行,员工应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d)编制明确的开车、操作、维修和停车规程,并指定专门的审查批准人员。
e)停车维修和改造的设备再次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记录检查结论和实验结果。
f)制定保护系统试验和维修计划,包括临时解除的管理办法,以保持可靠性和可用性。
g)评估、控制因在运行装置上或其附近同时施工、作业所带来的风险。
h)公司应建立关键生产装置监控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i)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并保持控制程序,以确保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运行。
程序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偏离hse方针和已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程序应涉及到企业内部与该环境因素有关的任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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