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这就是所谓政府以公有产权者身份,大量进入私人产品领域,政府干预失败现象,在一方(各经济单位)投资亢奋,另一方在安定团结的格局下,各自指令贷款、政策性贷款的有借无偿贷款在所难免。
第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各类社会风险转嫁给银行。一是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空缺,因而金融信用活动风险无法回避和转移。在对大量不良贷款无所适从的同时,还要对面临破产的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二是企业办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冗员过多。一方面积累能力差,另一方面在企业所得支出上行为短期化。二者的资金缺口倒逼银行贷款,形成银行风险压力。
第八、法律、规章等社会经济正式制度(或有形制度)不健全,造成银行资产安全性保障弱化。
第九、习惯、道义等意识形态滞后,信用经济发展同非正式制度约束脱节,很难筑起现代银行风险防范的社会基础。
五、防化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银行运行机制
1、完善银行风险的防范机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是银行机构为把银行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水平内,按风险预警、控制和规避要求,构成的联接关系及其运转方式。
建立和完善银行风险防范机制,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是按银行风险客观性及其相关性设计相应的指标体系和经验性目标参数,经目标值与预测值比较来决定银行风险行为的事前控制。其基本内容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估量。其中银行风险分析是核心。银行风险分析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客观、公正和及时。因此,应采取专业性机构和内部职能机构的二元机制。一是设立专业性评估公司。二是建立专门的征信事务所。三是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风险分析监测职能部门。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也设有调研部,但其性质是所谓的金融理论研究,而不是对具体客户的信用风险调查。因此,为建立和完善中国过渡时期银行风险预警机制,改革的重点在于:(1)按客观、公正和对客户负法律责任的要求,完善现行的各类评估公司或事务所;(2)按专业化要求建立一批征信事务所;(3)人民银行内部或货币政策委员会下属设立“金融机构调查评估”职能系统,提高人民银行风险监管的科学性;(4)按审贷分离原则在内部实现调研部门的职能转换。
第二、建立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控制机制。银行风险控制机制,是对银行风险已经发生并可能继续蔓延或发展,采取一定方法和手段制止风险损失继续发生、发展的事中控制过程。主要包括有:风险规避、风险抑制、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
银行风险控制除经济、金融主体的自觉行为外,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健全系统控制机制。通常由商业银行“内部自律控制”、中央银行宏观金融监管控制和经济社会的法规、道德、习惯等“社会监督控制”三个方面组成。内部自律控制是基础,宏观金融监管是关键,社会监督是保证。三者缺一不可。中国现行风险控制机制,有的尚未建立,有的尚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银行风险防范的控制机制,在市场金融过渡时期尤为重要。
首先,要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银行风险,提高资产质量。一是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以补救为主的控制向以预防为主的控制转变;以突击审计为主的控制向以常规为主的控制转变;从滞后性管理向同步和超前管理转变。二是要巩固和强化现有内控组织机能,在严格执行帐务(资金)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内控服务于“效益”和“降低资产风险”两大主题。三是要突出效益、风险监督的内控力度,建立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四要不断强化稽审部门转换为专门实行行政检查监督、业务稽审和内部管理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其次,要建立健全法规、道德等银行风险的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法规的重点在:要尽快出台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规,同时废止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法规,并对尚不完善、相互矛盾的法规加以修正、补充和调整,另外,还要特别强化司法和规章的执行与检查。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加强习惯和道义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要针对中国居民以及各经济主体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淡薄的群体行为,要大力加强市场、金融、风险意识教育。逐步形成一种被群体内各个行为者认同的银行风险控制的习惯和道义。
第三、建立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止损弥补机制。所谓风险止损弥补机制,是指对已经发生的金融资产风险损失,为保全资产所进行的损失化解与弥补。对于过渡期中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现实性来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业已存在的巨额不良金融资产的化解;二是对可能出现的某一金融机构支付与倒闭风险,造成存款损失的弥补。
首先,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制度。目前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理不良资产的措施主要有:一是把企业债务转换成财政债务,以硬化财政约束,建立良性的财政、银行关系。具体做法是分析企业的债务结构,凡是财政原因造成的企业欠银行的债务,由财政向中央银行发行债券,财政用从中央银行借到的钱,以专用支票形式拨给企业,企业用专用支票偿还银行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再以专用支票偿还中央银行再贷款。二是把债权转股权。对于经营正常但过度负债的企业,可将贷款部分转成银行的股权,对严重资不抵债的破产企业则应该核销债务,呆帐准备金不足以核销的可以冲销部分的银行资本金。三是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和配合呆帐核销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置。
其次,设立存在保险制度。鉴于信用风险最为危险的是存款支付风险和金融机构倒闭或破产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利益、稳定存款人信心,向困难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清偿能力,分散金融业风险,并设立存款保险公司。
再次,风险自留与健全金融机构内部银行风险基金制度。风险自留,是国有商业银行以自身的财力来负担未来可能的风险损失。中国由于种种原因,在行为短期化的支配下,这部分风险自留有的没有得到落实,有的数量比例偏低。为提高银行风险事后弥补能力,一是要建立风险自留制度,二是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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