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价款时移转予贵客户。对因安装装置(feature),转换或升级而移除之零件应归属于本公司者,该装置、转换或升级部分之所有权于贵客户付清价款且归还零件时移转予贵客户。
机器灭失及损坏之危险,于本公司将其交付予货运业者前由本公司负担。其后,即转由贵客户负担。前述货运业者系指本公司所指定,将机器运送至贵客户指定地点之业者。运送期间之保险手续及费用由本司为贵客户办理及支付。倘有任何灭失或损坏发生时,贵客户应于交运日起十个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且依当时有效之索赔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产品状态
每部_________机器都是以全新或部分以使用过的零件全新制造。机器有时可能不是全新,或是曾经安装过(应于交易文件中载明),但无论机器的产品状态为何,本公司仍依保证条款负责。
第十九条 :安装
为使机器正常运作,其必须安装在适当的环境。贵客户同意提供符合该机器特定需求的环境。
本公司订有标准安装程序,以安装_________机器,于该等程序完成后,即为安装完成。惟客户安装机器或因贵客户迟延安装者,不在此限。
贵客户应负责安装客户安装机器(本公司将提供相关说明)与非_________厂牌机器。
装置、转换与升级
本公司销售用以安装于机器上之装置、转换与升级,在某些情况下,仅得用以安装于指定序号之机器上。这些交易大多涉及零件的移除,及应将移除零件归还予本公司之情形。在此情形下,贵客户应取得机器所有人与质权人之同意以:
(1)安装装置、转换与升级,及
(2)移转已移除零件之所有权及占有权予本公司。
贵客户应确保所有移除之零件均未经更动,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更换部份将承接被更换部份之原有保证或维护服务条件。贵客户应使本公司得于交付装置、转换或升级后三十日内安装前述装置、转换或升级。否则,本公司得终止此项交易,贵客户应自费将该装置、转换或升级退还予本公司。
第二十条 :授权内码
本公司某些机器(简称特定机器)使用之机器码(称为授权内码)。本公司将于交易文件中指明交易标的是否为特定机器。internationalbusinessmachinescorporation,其子公司,或第三人拥有授权内码之著作权,及其全部拷贝(含原版授权内码,其拷贝,及拷贝之拷贝)之所有权。本公司仅就授权内码授权使用,而不转让所有权。授权内码之授权系依与其一起提供之合约条款办理。授权贵客户将其用于使特定机器依其规格展现功能,惟以本公司以书面同意贵客户可使用范围,且本公司已收迄相关费用者为限。
第二十一条 :机器码
本公司就某些机器提供基本输入/输出系统程序代码、公用程序、诊断程序、驱动程序或微码(通称机器码)。机器码之授权系依与其一起提供之合约条款办理。授权贵客户将其用于使机器依机器之规格展现功能,惟以本公司以书面同意贵客户可使用之范围,且本公司已收迄相关费用者为限。
第四部分 :程序
第二十二条 :授权
当本公司接受贵客户订购时,本公司即授与贵客户非专属、不可转让之授权,以使用程序。_________或_________之供货商拥有程序之著作权。本公司系就程序授权(而非让售)予贵客户。
第二十三条 :授权内容
就每一程序之授权,本公司授权贵客户:
(1)仅得于指定机器上,使用程序的可供机器阅读部分。倘指定机器无法运作,贵客户得暂时使用另一台机器。倘指定机器无法组合或编译程序,贵客户得在另一台机器上组合或编译程序。倘贵客户拟变更指定机器时,贵客户应于事先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此项变更及其生效日期。
(2)依贵客户所取得之授权范围使用程序。
(3)在授权使用的范围内复制及安装程序的拷贝,惟贵客户应于每份拷贝或部分拷贝上注记著作权标示及所有权相关文字。
(4)就本公司以原始码型式提供或标示为限制授权(如 estrictedmaterialsof _________之程序),仅得使用该程序(包括其任何部分)以:
a.解决与该程序使用有关的问题。
b.修改该程序,使其能与其它产品一同运作。
(5)贵客户同意遵守任何可能附加于程序的其它条款。本公司将于程序规格或交易文件中载明该等条款。
(6)贵客户同意不:
a.逆向组合、逆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解译程序。
b.转授权或出租程序。
第二十四条 :不使用于指定机器上之程序组件
某些程序含有一些组件,其系用于指定机器以外之机器。贵客户得在该程序的授权使用内范围内复制组件及其相关文件,惟贵客户应通知本公司该组件的实际散布尔日期。
第二十五条 :分散系统授权选择(distributedsystemlicenseoption;slo)
就某些程序,贵客户得于取得该程序一般授权(简称基本授权)后,依本条规定取得授权自行复制一份dslo拷贝。dslo拷贝的收费较基本授权的费用为低,由于收费较低,当贵客户依dslo取得授权时,贵客户同意:
(1)持续保有该程序之基本授权。
(2)仅得透过基本授权之指定机器,提出问题文件及接受程序服务。
(3)将本公司对基本授权所提供之任何更新版本、更正或规避,自行散布及安装于dslo的指定机器上。
第二十六条 :程序试用
某些程序,本公司将给予试用期,俾贵客户评估其是否符合需求。在此情形下,试用期始于程序标准安装期间后之次日,或交易文件中载明之日。本公司将通知贵客户程序试用期之日数。
dslo拷贝无试用期。
第二十七条 :程序包
本公司提供的某些程序系连同其授权合约一并交付。该等程序之授权系依其一并交付的合约条款办理。
第二十八条 :程序保护
就每一程序,贵客户同意:
(1)确保任何使用该程序的人(不论是在本地或是透过通讯网路存取者),仅于贵客户被授权的范围内使用之,并遵守本公司程序相关条款之规定。
(2)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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