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若干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
2.创新活动载体,实施分类指导。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创造性。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面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3.坚持正确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要按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的要求,通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强化活动效果。要搞好舆论宣传,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开通网站,组织宣讲团,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典型事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新鲜经验,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
4.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科学发展。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最终要体现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工作上来。各级党组织要超前谋划,通盘考虑,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相结合,与解决发展中实际问题相结合,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对各方面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同出实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要妥善处理工学矛
盾,科学安排学习计划,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带好头,既及时处理好业务工作,又充分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对我市不利影响进一步显现、地方经济发展可能面临更大困难的形势下,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应对挑战、创新思路、化危为机的动力,用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参学单位党组织要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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