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公示审核
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
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上报镇。镇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区人民政府。
5.建立登记簿
根据各村上报的登记资料,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
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暂缓印发新的经营权证书的通知》要求,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做好对承包经营权证书完善的准备工作,待确定证书格式后再行印发。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资料归档
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二)其他承包方式登记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记程序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
(三)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申请,由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
在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流转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扩大交易品种,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各村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和实施。各村要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二是制定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各村的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务须于10月26日前报镇领导小组。三是宣传发动。各村于10月29日前,务必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同时,要分别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向每户发放宣传材料,做到家喻户晓,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
(二)调查摸底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查清承包土地现状。对各村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整理。对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及2012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果,查清每块承包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等。结合调查结果填写《农户承包地基本信息登记表》。二是查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三是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在调查摸底过程中要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妥善研究、及时解决,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方案、合同等内容。
(三)测绘公示阶段。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勘测定界。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公司进行测绘;也可以培训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测绘人员,配备专业设备,邀请专业测绘公司进行技术指导,灵活开展测绘工作。要采用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相一致的坐标系统,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附件1的规定要求测绘编制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二是公示确认。由村实施小组对测绘编制的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上报镇办公室。镇办公室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区政府备案。
(四)登记颁证阶段。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镇上报的登记资料,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二是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区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化。四是归档保存。镇农村土地承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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