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全面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和信息化管理;巩固基层文民执法专项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开展“两无一满意”(无违法行政、无违法生育,群众满意)先进村(居)创建活动和“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积极打造“阳光计生”。
16.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乡镇创建活动和先进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评比活动;完善“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所为主体、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深化“三育关怀行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的技术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充分发挥县站乡所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17.改进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首位意识和先导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不断拓展人口计生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加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宣传倡导,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加大新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扎实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关爱工程”,各县区要依托村级人口计生信息化网络,六月底以前全面建好人口计生信息关爱平台,七月份开始全面运行,年底前开展一次“人口计生优秀关爱信息”评选活动。
七、强化人口计生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18.强化人口目标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兑现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大力倡导人口计生工作“一票优先”;精心组织“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双百”评先表彰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领导协调,推动综合治理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考评办法,完善月监测和定期预警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健全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制度,强化督查、调度,促进后进转化;加强专题调研,解决突出问题。
19.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三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所需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水平达到规定水平。
20.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口计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驾驭人口计生工作能力和工作推进效率;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计划生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全员信息平台,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的网络和信息化优势;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以岗位练兵、在岗培训、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计生干部、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强化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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