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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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教育局党工委和非公企业党工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街道办党委要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指导小组,抓好活动组织实施。 五、组织领导 (一)靠实领导责任。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党(工)委在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住关键、把控全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一个县直单位、一个村(社区),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全程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特别要重视了解联系单位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情况,严格审阅对照检查材料,精心指导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整改任务落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推行全程督导制度,县委向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派出督导组,加强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督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特别要及时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成效。强化舆论监督,运用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四)促进中心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把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干劲转化为发展产业、建设项目、改善基础、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强大动力,用发展成效和群众满意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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