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协调化解劳资纠纷和利益分配时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工会组织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优势、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提高职工队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
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正确把握党建和工建的关系,努力找准两者的结合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面提高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和工建工作水平。具体对策和建议:
1、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建带工建”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到每一个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仅要关注已经具备建党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更要关注那些尚不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使他们能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要有党的工作。另一方面,在做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带动工会建设,积极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所处的环境比较特殊,迫切需要党组织在思想政治上加强领导,以保证工会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依靠、领导、支持”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定期研究工会工作,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重视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帮助工会配强、建好领导班子;要支持工会组织按照法律和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尤其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作的党组织、工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他们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
2、要坚持工会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积极发挥“工建促党建”的能动作用。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有许多特殊性,工会组织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以群众性组织的身份开展工作,有利于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党组织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力度。按照《工会法》的要求,面向所有企业,打好工会组建的持久战和攻坚战,突破一批建会“老大难”单位;面向所有职工做好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对那些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以先建立工会组织,为党组织的建立创造条件。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让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加入工会的益处,这样工会才富有活力,才能吸引职工群众。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相对于国有集体企业而言起步晚、水平低、建制难,工会组织要在组建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把非公有制企业在工会组建、职工入会、履行职责、促进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发挥的作用,作为衡量“工建促党建”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
3、要坚持党的工作与工会工作双向促进,充分发挥党建与工建的互动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面推进“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需要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在活动结合上下功夫,在优势互补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双向联动,相互促进。对于那些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可由一人担任;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制度、经验、做法可以互为借鉴;可以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和工会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共同实施、共同考核,通过创新有效的活动载体,将两者有机地融合起来。比如,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创建合格职工之家相结合,将实施党组织监督与加强工会民主监督相结合,等等。党建、工建互动作用,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组织各自的特色。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依照党章和工会法规定开展活动。
4、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不断总结新鲜经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工共建工作,必须搞好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在实践中提出的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性问题。调查研究要突出预见性和科学性,制定的措施办法要注重系统性、可行性和创造性。要善于总结基层的新鲜经验,成熟的及时加以推广,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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