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与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十一、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议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党委审批。
十三、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转、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办公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第六节 思想*工作制度
一、企业思想*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深刻理解和掌握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加以应用,保持思想*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企业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为目的,围绕和服务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企业思想*工作的原则: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3、依靠群众,形成合力。
4、提高素质,培育新人。
5、虚功实做,注重实效。
6、重在建设,以立为本。
7、以身作则,民主平等。
四、建立起企业思想*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党组织为*核心,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以党团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为依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思想*工作新格局。
1、党组织对企业思想*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主持制订和组织实施思想*工作的规划、计划、重要的制度;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与行政领导动员、组织职工完成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搞好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参与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抓好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政工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党务、政工机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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