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班或外出离开是,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20、 除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按规定入库,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21、 一月之内连续二次受到租户或业主投诉,核实后确系员工责任。
22、 未经同意私自接受业主、租户、客人小费或物品。
23、 违反部门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24、 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女员工均应淡妆上岗。
25、 由于责任心不强,非故意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赔偿。
26、 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
27、 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资料及单据等。
第七节 辞退员工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 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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