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规划、设计是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前提,目前水利(水务)部门的设计规划单位已启动了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不少单位已取得了供水设计资质,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没有取得供水设计资质,这将影响供水工程的设计质量。供水管理单位也存在同样的问题,2004年部颁发《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对供水单位的管理及技术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很多单位都达不到这个要求。
三、立足当前,考虑长远、与时俱进,推进村镇供水工作向前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供水事业在初步解决了饮水困难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时候,村镇供水事业的发展,长远发展思路应从原始、半原始的供水方式逐步向现代化供水方式转变,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饮水。
1、充分发挥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优势,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以甘肃省为例,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启动之初,认真总结以往人饮工程建设,特别是实施人饮解困工程取得的成功经验,通过对一些工程的剖析,认为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有限,水源水质、水量往往难以保证,同时由于工程分散,给工程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效益发挥不理想,不利于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经过深刻反思,该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出了整合优质水源,优先用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规模做大做强饮水安全工程的思路。
如定西市,尽管近年来该市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农村饮水困难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条件严酷,建设标准低等因素,广大农村群众饮水水质不达标,水源保证率低等饮水不安全问题仍然十分尖锐。特别是实施人饮解困工程以前建成的以集雨水窖为代表的分散式人饮工程,严重受制于天然降水的影响,遇到大旱之年,蓄水不济,常常不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缺水现象十分普遍。通过参观其他市、县供水工程建设经验,认识到建设农村集中供水骨干工程是今后农村供水工程发展方向。
他们对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供水工程在设计、管理、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
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工程与小型工程优缺点的比较
集中供水工程
小型集中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前期工作
按照基建程序进行,规划、可研、初设、实施按按逐步实施
初设或实施方案
水源选择
水量充足,保证率高,水质达标
取水方便,造价低,水质、水量能满足基本要求
水质处理
经净水厂沉淀、过滤、消毒后供水到用户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简易处理
供水保证率
24小时不间断供水
定时供水
工程管理
专业管理、用水户协会参与式管理
村社管理、承包管理
工程维护
专业、及时、全面
自行维护,技术、质量无保证
自动化水平
自动化管理,信息采集及时、准确,系统先进、技术可靠,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无
水费征收
经物价部门批准,公开、公平、公示,征收规范
标准不统一,征收不规范
工程效益
覆盖范围大,解决人数多。特别可解决边远山区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
受地形、水量等因素影响,只能解决特定范围内部分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
工程投资
总投资大,但人均投资少,综合经济评价优
总投资少,但人均投资高,综合经济评价差
因此适度规模集中供水是农村近期供水的建设方向,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最佳选择和根本出路;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城市化是供水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长远发展方向。对于目前严重缺水而经济又相对滞后、水质严重超标(特别是氟砷含量)、又不具备集中供水水源地方,为了解决近期饮水困难及饮水安全,可以通过简单的工程措施或简单的技术处理,首先为群众解决当前有水吃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靠远距离调水、建立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或居民搬迁。
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的优点在于:
一是有利于降低人均工程造价和制水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成本包括水资源费、动力费、药剂费、管护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管理费、日常检修维护费、大修理费和折旧费等。调查中发现。同一类型工程,规模较大的工程制水成本低于规模较小的工程。
调查中还发现,单村供水工程大都缺乏供水成本分析和工程运行记录资料,经营管理比较粗放,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经营管理比较规范。
二是有利于确保水质,保障饮水安全
按照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和用水方便程度4项饮水安全指标分析,我国农村供水的总体水平不高,自来水普及率低,供水水质远未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大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设施简陋,很多农民直接饮用易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坑塘水,遇干旱气候或在干旱季节缺水依然严重;受农村环境的影响,饮用水中微生物、有机物超标严重;受供水方式的制约,用水方便程度低;现有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多数规模较小、缺乏水处理设施和水质检测手段,供水水质的可靠性和工程发展的可持续性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规定了35项水质检测指标,目前许多村镇水厂都做不到,甚至有些县城的水厂也难以达标。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水环境的恶化,还有许多指标需要检验。该标准修订后,其检测项目将增加到100余项。修改后的标准仍规定村镇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