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任务能否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城乡经济能否发展,关系到基层社会能否长治久安,关系到广大村(居)民能否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将一大批群众满意、能力突出、上级党组织放心的人选入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有利于加强党对城乡基层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更好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二、把握重点,严格程序,扎实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各类问题。要求我们善于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依法有序操作,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党员群众参与率和选举的成功率,使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把握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关系换届选举工作的成败。从以往情况看,一些地方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多数与准备不充分、考虑不细致、工作不扎实有关。为此,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增强工作预见性,掌握工作主动权。一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换届选举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衬屯、社区和农户,逐一了解各村、社区“两委”班子现状、干部威信、重点人选、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会矛盾等情况。要通过走访、组织干部述职、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等形式,特别是要借助召开“两推”大会和考察支部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机会,进一步对每个班子和干部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主要看班子的强弱,看班子成员威信的高低;预测哪些人能选上,哪些人选不上;看哪个村还没有合适人选。对这些情况一定要摸清,进行准确的分析评价,排出一、二、三类村,制定出一个详细的方案。对一些软弱涣散的支部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对治安状况混乱、宗族派性严重的村,要派工作组限期整顿;对确无合适人选的村,可由乡镇党委从机关中选派优秀青年党员干部任职或挂职。二要加强骨干培训,确保指导有力。要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引导有关人员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和复杂情况的能力。今天县委借这个机会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培训。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动员培训,保证骨干力量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三要引导村、社区“两委”班子,兑现就职承诺,理顺群众情绪。要抓住换届前的这段时间,对班子成员上任时的承诺及兑现情况进行认真的回顾和梳理。对没有兑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如期完成或有一个好的开端,让群众满意。对那些确因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如期完成的事情,要向群众讲明原因,争取群众的理解。对有些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不对头,考虑问题不周到,得罪了群众,伤了群众感情的,要通过走访等形式,向群众表达自己的诚意和歉意,消除误解,求得群众的谅解、支持和拥护。
(二)严格标准,拓宽视野,优化班子结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根本目的是要选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造福于民的村、社区班子。因此,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具体来说要做到“七要”:
第一,要坚持标准不放松。对村、社区“两委”人选,除了思想政治素质要过硬外,一方面还要求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懂经营、会管理,有较强的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另一方面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领导能力强,作风民主,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思想工作,注意理顺干群关系,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另外还要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要根据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引导党员群众正确开展推荐,对党组织候选人和村(居)委会竞职演说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对不符合条件而当选的,要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要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班子的文化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提高“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力度。
第二,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村干部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决定因素,在换届选举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从多方面入手选好人。一是先由群众和党员民主推荐,得出初步人选;二是组织考察,看人选是否符合标准。根据群众和党员的推荐,由乡镇派出考察工作组,对人选进行考察,看人选是否符合标准,看人选的产生是否有家族联推的不纯动机,征求村中德高望重人士、外出工作的成功人士以及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的意见,看人选是否有开展好工作的能力和威信;三是听取包村干部的意见,看人选是否能配合上级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对存在争议的人选,进行综合研究,并在乡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放到村里去征求群众的意见。直至各方意见统一后,再进行选举。
第三,要坚持尊重个人意愿。针对过去换届选举时出现的一些村干部“被动上任”,认为是群众和组织“硬”要他干,工作缺乏激情,不利于工作开展的情况,今年换届选举时,要做到充分尊重个人的意愿。在正式确定候选人前,听取其本人的意见,看人选自己意愿和他家里人支持程度,自己是否真心实意想当村干部,是否真正想为群众办事,家里人是否支持其工作。如果人选确实有能力,但又不大愿意干,经多方做工作无法改变的,引导党员和群众不把其放进候选人里。
第四,要坚持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提出:“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所以,在换届选举时,对党员和群众推选出来的人选,既考虑其懂经营、善管理、能带领一方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又考虑其是否“走群众尾巴”,对群众言听计从,对上级布置的难度较大的工作(如计划生育)虚以应付,不利于党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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