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落实。对“走群众尾巴”的人选从严考核、从严把关,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过细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以村里的长远发展为重,坚决依法把其换掉。
第五,要坚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城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成员中发现人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与换届选举,努力把那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两委”班子中。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任职和近年来实施的“一村多名中专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等工作,积极推选优秀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两委”班子。要结合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卓有成效的实际,积极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参选“两委”班子。要进一步提高“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不断改善“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努力实现每个“两委”班子都有35岁以下的干部;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第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群众推荐,组织考核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召集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召开会议,充分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名单确定后,在村里公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人选的能力以及作为候选人的理由,欢迎群众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如果大多数群众对候选人不满意,可以联名申述理由,并提出新的人选,直至找到满意的人选。这样做,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现在辛苦点,比起村里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要轻松得多,是值得的。
第七,要坚持按法定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选举。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选举,是提高选举质量,确保选举结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保证。自治区规定,原则上先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各项操作程序必须环环相扣,步步到位,切实做到应有的程序一点也不能变,该走的步骤一步也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使程序真正成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保障。在每个阶段及环节中,都要按照法定时间发布公告,把具体操作程序、政策法规、选民公布、候选人公布、选举结果公布等公之于众。
另外,村干部职数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自治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规模小的村3名;规模一般的村4名;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村,最多不超过5名。推行基层干部交叉任职,是减少基层干部职数的好方法。实践证明,推行村、社区干部交叉任职不仅减少了干部职数,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班子团结,加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道理向党员、群众讲清楚,让大家自觉自愿地支持。在实行党组织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问题上,提倡“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提倡“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额补贴村干部“一人多岗”,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等组织的负责人。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理顺关系,解决基层面临的实际问题。换届选举期间往往是基层各种矛盾和问题相对集中的时期,在推荐选举中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今年又是北京奥运会举办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我们一定要“两委”换届工作和稳定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据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从总体上说,我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态度是正确的,工作上是支持配合的。但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对换届选举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搞换届选举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精力,势必会影响其他工作的开展;个别同志认为既然搞民主选举,党委、政府不必管得太具体,存在放任自流的思想。在村一级,有的干部在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怕自己选不上,存在逃避思想;有的片面认为,只要人缘好,不得罪人,就能高票当选,以致工作上无所事事,甚至丧失原则,讨好个别群众。加之一些党员群众素质低、宗族思想重等问题,都会对换届选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通过有效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正确对待换届选举工作,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各个环节和面临的各种问题,端正思想,改进方式方法,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始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稳步有序地进行。要教育广大农村和社区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换届选举,勇敢地面对群众的选择。要宣传好、组织好、引导好广大党员群众,珍惜和运用好手中的民主权利,克服各种干扰,为选择信得过、有本事的“当家人”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二是注意化解矛盾,保持城乡基层社会稳定。要突出抓好封建宗族思想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时间安排上要遵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人力、精力进行重点突破。要及时、准确掌握村情民意,弄清问题和矛盾的关键,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党员群众创造和谐换届选举环境,避免出现不和谐、不稳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重视和加强换届期间的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要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要根据制订的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问题和重大事件。在领导责任制上,对因工作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群众因换届选举大规模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后续工作,巩固换届选举成果。各地完成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认真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在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的同时,要关心爱护退职干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通知》(桂办发[2008] 13号)的要求,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经济补助和养老保险问题,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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