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事纠纷求和谐。定纷止争,平息矛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十年来我院妥善处理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工工资等容易激化引起局部不稳定、不和谐的案件586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对一批影响较大的疑难案件,如“9.30”特大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杨林生诉文烈宏、佘彬、周金勇和常德路桥公司新路河大桥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一边依法审理,一边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注重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同时,我院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各项审判中,尽量用“和谐”的方式结案,对民事案件多做调解工作,对执行案件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不断强化诉讼调解机制和考核机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全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8.92%。另一方面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及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群体性诉讼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文明。
——促进依法行政增和谐。积极开展好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注重运用协调方式结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农村土地征用等群体性案件。2006年执行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60余件,拘留18人,执行房屋20余栋。同时还加大非诉案件执行力度,主动为乡镇排忧解难,树立了政府的权威,进一步推进了全县的计生工作。
订制度 明纪律 促进廉政工作建设
**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自觉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反腐体系,把廉洁自律教育经常化,把落实各项廉洁规定制度化,把追究违法乱纪行为责任具体化,有力推动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效果,十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营造一流的司法环境,服务生态城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党的廉洁从政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保持党的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的有力武器。 为此,**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利用党组会、院务会等时机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组织观看各种类型反腐倡廉影视片,做到了教育警示经常化。2005年11月份,组织全体法官到怀化监狱听三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现身说法,以此警醒法官如果滥用司法权会导致同样的恶果,极大地触动了法官们的灵魂深处,给有司法行为不规范倾向和苗头的法官敲响了警钟。2004年元月3日,组织召开了建院以来首次全院干警家属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鼓励全院干警家属都来关心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当好贤内助的同时,也自觉地当好干警的“廉内助”。
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切实用制度促廉政。**县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的同时,建立了回避档案和廉政档案,全院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和安排布置,确保了“一岗双责”的落实。为了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从2004年开始,为每位干警开设了廉政基金专户,法院统一管理,每月进行充值,干警从警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终生享受资格,对已存入个人帐户的予以收回。极大的激发了全院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抓硬件 固基础 谋求更新发展
**县26万人口中,约有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在审理的民事案件约有75%在农村,执行案件约有70%也在农村。农村的道路硬化尚未完成,有一部分村组尚是泥土路,遇到雨雪天气,道路泥泞不堪,几乎难以通行,严重影响到法律文书的送达和案件的执行。针对这种情况,院领导积极想办法,向上级法院争取车辆指标。在征得**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后,积极筹措资金,购买了两辆越野吉普车,用于执行及办案工作。十年来,**县法院想方设法,积极争取,先后购置了5辆汽车,并配备到各审判业务庭,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同时,还挤出资金增添了复印机1台,电脑15台,照相机1部,摄象机1部,基本满足了办案办公的需要,提高了办案办公自动化程度。
**县法院机关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靠租房办公,现租用的房屋产权属鹤城区人民法院所有,且办公房屋简陋、有限,人平使用面积不足4平方米,约20平方米的院长办公室既是院长办公的场所,又是党组成员会议室、审判委员会会议室,还是院长接待来访群众、上级领导等的接待室,立案庭、民二庭办公室还是在鹤城区法院大审判庭大厅两侧用砖头隔砌的两间办公室,有的庭室如办公室、执行局、法警队、林业庭等都是4到5名干警挤在一间办公室办公,全院使用的审判厅只有一个,多为刑事案件开庭审判所用,并兼作全院干警会议室,民商事案件多在各自庭里的办公室开庭审理,旁听群众只能挤在门口参加旁听。4个农村人民法庭均为80年代末90年代初修建,已经老化陈旧。2003年段祖松院长上任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把建设一个新型的、现代化的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提上了议事日程。于是,段祖松院长发扬 “实在、实干、实效”的**精神,坚持“三跑”方针,带领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向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反映,争取支持。于2002年在县城规划区内征地15.38亩,修建建筑面积为5500平方米的综合审判大楼,概算总投资1001.7万元。2005年7月,争取的150万元国债资金到位。县政府解决了配套资金70万元。该工程于2006年8月9日正式动工,现主体工程修建至第二层,预计今年完成主体工程。法庭建设方面,我院通过努力,积极向上勤请示,勤汇报,我院成功争取到泸阳、铜湾、铁坡三个法庭新建项目,每个法庭的新建项目面积为500平方米,每个法庭新建项目的建设资金31.6万元都已经到位,现泸阳、铜湾、铁坡三个法庭正在办理征地和相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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