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流转,农民可在转让的合法期限结束时,有收回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利,以解决后顾之忧。也可以让种田大户出资,从有固定职业和进城落户农民那里收购其土地承包权。不管采取何种办法,都必须坚持依法流转,政府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好土地的流转档案,依法有据,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保证农村土地和农民劳力转移工作的有序进行。土地合法流转后,分散到各个农户的土地又会重新得到优化集中,原来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将不复存在,促进农业的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从事土地规模经营的农场主也应运而生,有可能实现劳动机械化、种植科学化、管理企业化、产品市场化,农业的产出效益会大大提高,有助于使农村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实施家庭创业行动
×××妇联已经将“家庭创业”行动作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有效载体,并取得了实效。通洋镇居委会留守妇女徐伟芳的丈夫在常熟市一家服装企业当裁剪师多年,“留守妇女家庭创业”活动开展后,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丈夫回家开办了服装厂,专做童装和护袖,所使用的原料全部是从常熟那家服装企业买回来的下脚料,成本小,价格低,薄利多销,供不应求,因此利润可观,她家的年收入达到10万多元;20多名留守妇女在她的家庭服装厂上班,每月工资都在1500元以上。临海镇六垛居委会的杨梅芳,在苏州绣花厂打工多年,学会了绣花技术。在家庭创业行动中,她把厂里的业务接回家,动员了200多名妇女(大多是留守妇女)与她一起绣花,月收入都在千元以上。通过“家庭创业行动”,使一些留守妇女家庭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于妇女们在家里找到工作,有了经济收入,丈夫们便主动从城里回到家中,从事农副业生产和家务劳动;家庭的总收入并不比丈夫在外打工、妇女留守时差,而更重要的是全家又团聚了,家庭中的很多问题和矛盾得到了解决,也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实践证明,凡是“家庭创业”开展好的地方,夫妻闹矛盾、邻里闹纠纷的少了,人心思进、互助致富的多了,乐于学习、勤劳致富、创造美好生活已经成为家庭创业妇女实实在在的行动。
为使“家庭创业行动”取得更大的效果,推动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积极推广“家庭创业行动”的典型,充分发挥家庭创业典型的带动作用,开展“留守妇女创业典型先进事迹演讲”等活动,激励她们勇做建设新农村的排头兵、领头雁,引领广大妇女学有目标、干有榜样。变农村妇女被动守业为主动创业,通过创业活动,改变留守妇女们的生存方式,稳定家庭和婚姻。同时,动员在外打工人员,把学到的技术、掌握的信息回家创业,实施“凤还巢”工程。二是积极协调联合有关部门,运用教育培训、小额信贷、项目扶持等各项惠民政策,为留守妇女家庭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三要进一步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进社区、进乡镇、进民营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带领帮助留守妇女上岗就业,留守妇女有了职业,丈夫就没有必要在外打工,留守妇女问题就不会存在。四是在引领妇女“家庭创业”行动中坚持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生态庭院、美化村镇结合起来,既注意满足农村妇女求富、求知的现实需求,也关注她们求健康、求发展的潜在需求,引导妇女在建设文明家庭、促进农村和谐进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五要大力营造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奉献家乡的浓厚氛围,实心实意鼓励创业、全心全意支持创业、真心真意服务创业,动员和帮助更多的妇女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开展创业就业活动,让一切创业能量完全释放,创业源泉充分涌流,创业活力竞相迸发,努力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3、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最紧迫的任务。农村缺少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使留守妇女的业余生活停留在看电视、串门聊天、玩纸牌等,没有交流平台,心里空虚。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仅仅是修几条路、盖几栋房、改造几亩田,还要注重农村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培训、讲座及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的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引导她们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促进民风的良性发展。
(1)组织家庭文化活动。
根据农村留守妇女求知、求富、求美、求乐、求健康等不同层面的需求,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劳动竞赛、讲座咨询、文体竞赛、相互谈心等灵活多样、健康有益,又为农村妇女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农村妇女的业余生活;也可以村民小组建立“留守妇女”家庭中心户,定期开展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学文化、学法律、学卫生保健、学唱歌跳舞、学实用技术及职业技能,进一步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和激发她们的主人翁精神。
(2)建立妇女文体队伍。
结合各地的乡风民俗和妇女特点,引导、帮助农村留守妇女组建秧歌、腰鼓、盘鼓、舞蹈、太极拳、木兰扇等各种文体活动表演队、健身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通过妇女演、演妇女、演给妇女看,丰富农村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利用农闲和节日开展文艺演出、健身等各种特色文化活动,形成本乡、本村的特点和亮点,用文化活动来凝聚留守妇女、教育留守妇女,引导留守妇女通过参与各种文体娱乐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转变观念、提高素质。积极协调,争取文化、出版、教育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为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服务。
(3)维护农村留守妇女权益。
以“留守妇女学法律,留守家庭创平安”为抓手,动员和引导广大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活动。开通使用“留守妇女”热线电话,便于留守妇女处理应急事件。健全完善村组两级妇女矛盾纠纷调处网络,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巾帼维权志愿者主动深入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进行及时调解,有效遏制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民转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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