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中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发案规律和特点,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要善于从国有企业非正常亏损、改制中的重大损失、安全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入手,揭露和查处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任何腐败分子,一经发现,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允许党内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三)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好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要把纠风工作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业务管理结合起来,注意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提出的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行得通、办得到。要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努力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坚持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健全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当前,腐败现象仍呈易发多发的态势,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把预防腐败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贯穿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整个过程。对一些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既要立足长远,也要着眼当前,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对新出现的苗头性和局部性问题,要见微知著,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对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坚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起来,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效能。
(五)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正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切实做到与时俱进。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研究解决事关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理论创新澄清是非,统一认识,指导实践。自觉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
三、抓住重点,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200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首都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按照“服务第一要务,强化两项职能,加大惩处力度,注重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六个突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新*、新奥运”的战略构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突出优化环境,推进首都经济建设加快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是加快发展步伐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有所作为。
一是继续清理和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投资环境。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对保留的项目,要增强审批程序的透明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政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建立健全审批监督机制,坚决查处乱设审批项目、违反审批程序的行为。
二是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优化政务环境。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方案,组建强有力的行政投诉中心,着力解决一些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群众生活和企业经营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提高效率。对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政府形象的,必须严肃执纪,及时查处。
三是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优化服务环境。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逐步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合理分工、相互衔接、规范高效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各级监察机关对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意见比较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利用职权刁难企业和群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法制环境。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公平健康的法制环境。要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制化步伐,将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及时融入首都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立法中。对需要规范的党纪政纪行为要通过制度予以规范,对有关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要制订实施细则予以具体化,进一步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进程。
(二)突出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只有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监督结合起来,才能使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必须遵循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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