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计算机软件”划入“作品”范畴,同时在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图书馆或学校作为”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服务对象是一定范围内的读者,服务目的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学习需要,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利用价值,属于非赢利性质,因此不构成对作者著作权的侵犯。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限制读者对资源的利用,避免发生非法使用和版权纠纷问题。
使用虚拟光驱,对于音频和视频的光盘,就有了更加简便的处理方式。这样,多媒体光盘只要制成虚拟光盘镜像,就如同原先的光盘一样,可以自动播放,也就不必对各种情形进行特殊处理了——把音频光盘制成mp3、保存视频光盘的媒体文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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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军辉.走进虚拟光驱.软件研制,2006(6):62
[3]王祥.利用虚拟光驱软件管理图书馆光盘文献资源.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6):34-35
[4]马晓辉,裴毅.高校图书馆随书光盘应用模式选择与实现.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6(6):80-82
[5]孙思.治愈酒精中毒的后遗症.电脑迷,2005(7上):76
作者简介:
吴裕健(1974-)女,工程师,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谭榕(1973-)男,馆员,山东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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