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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北京旧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生活质量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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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北京旧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生活质量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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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步入国际化大都市的进程加快,保护区内的旅游资源越来越被商家所重视.2002年仲夏,酒吧在什刹海悄然兴起,经过几年的发展,整个什刹海滨水地区已经成为了酒吧街的天下.客观上说,酒吧街有利于推动旅游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同时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交通、治安、噪音扰民等问题.类似的现象在南锣鼓巷、大栅栏、西四头条至八条、琉璃厂、前门等地区普遍存在. 3措施与建议 目前,北京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旧城改造、承办奥运、古都保护、关注民生,各方面的工作都与保护区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认为,保护区的面貌关系到北京形象与国际影响,关系到首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尽快提高保护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建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采取如下措施. 3.1制定完善有关政策 3.1.1优惠政策 对于保护区保护与整治中公益性的项目,政府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低息贷款、政府补贴、开发权转移、区外项目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区的工作,利用社会力量帮助保护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3.1.2保障政策 保护区人口疏散是改善保护区居民住房条件的工作重点,应当通过完善政策予以推进.包括制定人口疏散计划,设立保护区居民外迁的专项土地,给予经济适用房优先购置权,提供廉租房屋,提高现有外迁人口的补偿费用,对于低收入家庭予以政策性补贴等等,作为推进人口疏散的政策保障. 3.1.3倾斜政策 崇文、宣武两区是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区,区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无力投巨资在短期内解决保护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有关部门应考虑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在政策上向南城倾斜,在资金上予以扶持. 3.2变更土地性质,调整产业结构 从整体上看,保护区原有居住性土地使用与北京中心城区规划定位不符.为使保护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增加传统街区的活力,应鼓励在保护区内发展传统商业、旅游业及文化产业.有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制定保护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部分土地使用性质,利用保护区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为城市发展服务,以达到提高土地效益,优化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可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保护区内居民的生活水平. 3.3建立房屋产权调换制度 3.3.1推动平房私有化 要推动公有平房私有化进程,鼓励社会高收入阶层购买整套四合院,改变一套四合院内产权关系复杂的现状,力争每套院落产权集中统一,以便于拆除私搭乱建和有利于房屋修缮. 3.3.2推动平房产权交易 对于公产房屋也应制定政策使其可以上市交易或进行产权置换.对于军产或单位产权房,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共同制定产权转让或调换制度. 3.3.3调整院落产权 对于不愿意外迁的住户,可通过产权调换制度使其集中到一处或几处四合院内,以使大部分院落产权调整顺利.留下来的居民可按规定对房屋进行修缮或更新.对于公益性、非营利性质的项目,政府应协助其进行产权收购或置换. 3.4完善市政设施、改善交通环境 3.4.1加大“煤改电”补贴力度 鼓励保护区居民使用电采暖.政府应对保护区内自建房和新购买电采暖炉的居民提供和原优惠价同等的一次性补贴,同时,适当增加并调整低谷电的供应时间. 3.4.2完善基础设施 要尽快改造修缮老旧供水管线,尽可能完成“一户一表”工程,保证老百姓的供水需求.有条件的地区最好能接入市政排污管线,在平房四合院内设置卫生间,解决居民入厕难的问题. 3.4.3改善交通环境 保护区内道路狭窄,车辆无序停放是造成拥堵的症结.鉴于保护区内空间有限,可结合市政管线改造,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或设置机械化停车场,以解决停车堵塞交通的问题. 3.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5.1住房保障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保护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是居民生活中最大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保护区中存在大量危旧房,建议政府采取补贴方式,帮助居民加固、修缮危旧房屋,同时尽快完善住房制度,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投放量,确保保护区居民能尽快改善生活质量. 3.5.2经济保障 保护区居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数是老北京的原住民,承载着老北京的民俗文化.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看,保护原住民也是古都风貌保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建议政府对其中的低保户、残疾家庭和无就业能力的家庭提供相应的补贴.另外,保护区的保护和整治是公益事业,可考虑对保护区内高盈利行业征收保护税,同时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捐助,建立保护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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