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构绩效评价的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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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构;绩效评价;激励与约束 [论文摘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的意义在于强化监督市场管理,实现有效激励,把握质量监督整体水平和高效配置监督资源。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行为、监督工作业绩、监督人员素质、监督团队精神、监督装备和外部评价六部分,以此形成三个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指标体系特征和绩效评价过程特点,选择递阶多层灰色评价方法对监督机构绩效进行测评。根据各个监督机构的绩效综合评价值束判断监督机构的工作绩效,并据此对监督机构实施有效激励与约束政策,提高监督管理有效性。
为了推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工作,国家于2000年对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以委托执法向授权执法监督转变,使监督机构的法人地位得到确立,独立承担监督责任的监督机构基本形成,为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奠定了基础。但是,就目前而言,无论从监督的资质、监督的市场要素、监督的市场运作机制和条件都尚未成熟,以区域性垄断为主的监督机构的监督业务授权仍然是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主体,也就是说,每个区域基本上只有一家监督机构,事实上形成了监督业务的市场垄断。由于政府监督的特殊性,以市场准人的严格把关界线形成的监督市场,即使在实行资质等级划分,按资质接受政府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是一种不完全的竟争市场。以区域划分授权范围为主,根据监督机构资质不同,实行区域划分和项目授权委托相结合的业务授权体制,将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事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市场的形成和运作,必然要求有从事市场管理的机构,统管监督市场,规范监督授权的行为,以推动政府监督社会化,全面提高政府监督的效率。这样就自然形成了监督与管理分开,成立省、市、自治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总站,代表政府以行业管理为主要工作,把制定市场游戏规则、市场要素调配、统一管理、整体推进作为主要职责,对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提高政府监督机构和人员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对于监督机构的有效管理离不开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与评价,通过考核评价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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