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构绩效评价的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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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监督机构和人员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监督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和杜绝监督业务授权委托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和不良现象,从根本上确保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和环境质受。 一、对建设工程质f监督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的意义 (一)监督市场管理的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市场化,是以市场准人制为基础的不完全竟争条件下的市场化,监督业务的委托具有相对区域垄断的特征,也就是监督机构的监督业务是以所在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的执法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体现了监督业务授权委托以区域划分为主,区域划分与项目授权委托相结合的监督市场机制。不完全的竞争市场,仅靠市场的力量不能完全激发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相对垄断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监督效益的提高,因此,就必须加强对市场要素—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管理,纯洁监督市场环境。加强监督市场的管理仅仅把好准入关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大对市场要素的活动与行为管理,把对监督机构监督过程和监督业绩的管理与其年鉴和清退制度结合起来,与资质的晋升和降级结合起来。要有效地落实这些制度,就离不开对监督机构业绩的考核与评价,基于考核评价基础的科学化管理,是有效管理监督市场的前提。 (二)有效激励的基础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业务的局部垄断性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决定必须加强对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有效管理仅靠惩罚是不能调动监督机构从严执法的主动性的,需要设计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这是因为政府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与监督机构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授权委托关系,具有明显的委托代理特征,委托代理关系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和逆向选择行为的存在,要求委托人通过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代理人—监督机构从严执法的能动性,使其从自身利益出发,自愿代表政府从严执法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但准确把握激励约束的尺度,对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监督结果的考核评价是基础,评价的结果是鉴别激励与约束的尺度和准绳,只有建立在科学考核评价基础上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才能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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