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务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披露不及时;二是披露 不充分;三是披露不真实。因此,应有针对性地实施改进措施,突出信息披露的重点;加强关于公司成长性的披露;加 强盈利信息披露的质量;加强网上披露;加大处罚力度,等等。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批露
[中图分类号] f830.p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2-0156-03
[作者简介] 宋永春,盐城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为财务管理及会计。(江苏 盐城 224002)
21世纪人类步入信息时代。会计信息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资源,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之一是及时性,企业许多现有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都非常关心企业的最新信息。以年度为基础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相对滞后,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而中期财务报告正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年度报告时间间隔过长的缺陷。我国在近年的实践中形成了中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框架。在实务上,上市公司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充分、不真实和平滑利润的现象。本文通过分析一些会计信息和案例,考查并揭示了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披露中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一、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意义
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而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locaLhOST我国上市公司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指季度报告和半年报告,如果把年度报告比作上市公司的验金石,那么半年报告可以称为上市公司的预报器,而季度报告就可比作探路器。我国证监会于1994年出台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财政部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1.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质量特征是及时性,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及时性。许多信息即使非常可靠,如果在提供的时间上相对滞后,其价值就有可能大打折扣,所以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会计信息的披露和传递越快越好,而中期财务报告正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这一要求,弥补年度财务报告时间间隔过长的缺陷,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公开中期财务报告有助于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及其制度的完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证券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包含内容较多,中期财务报告是其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中期财务报告信息的作用将更趋突出。及时了解企业的相关情况,可以强化监管,因此编制并公开中期财务报告有助于健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3.披露中期财务报告有助于规范企业行为。财务报告制度是企业业绩评价和监督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有了定期财务报告,上市公司相关利益关系人才可以据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控。披露中期财务报告可以使这种监控更及时,更有助于揭示问题,寻求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行为。
二、中期财务报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及时。及时性是保证信息决策有用的基本条件,也是中期财务报告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信息不及时,则无疑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提供了机会。我国一、三季度报告为4月30日和9月30日之前,而半年报披露期限的要求为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按照这一要求,投资者是在下一季或下半年过了三分之一的时间才看到季度或半年报告,从时间上看已经有所滞后。即便是如此,历年都有一些上市公司没能及时公布中期财务报告,如重庆东源截止2006年12月31日已被中国证监会公开谴责和处罚四次,还曾于同一年度被处罚两次,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对中期财务报告披露的态度。
另一种情况是将重大事件延期披露,存在着以中期财务报告代替临时报告或者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披露的做法。以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自2003年来,该公司的控股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和关联企业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占用其公司资金158826万元,即占该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7.58%,上述重大关联交易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也没有及时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95634.83万元,即占该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9.29%,也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的义务。直至2006年10月31日,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披露上述重大交易和事项,因此受到证交所的谴责。在这种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业绩出现大幅度变动、完成盈余预测差异较大时,上市公司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为庄家操纵市场提供了机会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中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充分。披露充分的信息是影响使用者决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对中期财务信息而言,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现象。表现为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有的公司甚至对一些重大事件不予披露,如中国证监会2006年查出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合同34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4.11亿元,美元500万元。其中,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合同14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5.77亿元。另外,在上述34份担保合同中有21份合同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8.50亿元,美元500万元,其中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合同10份,涉及合同金额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