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无序的和表层的反倾销预警构成数据,进行运算与推断,研判出口价格、出口数量及增率是否正常,对进口国有无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甚至阻碍其产业建立。因此,数据挖掘技术在反倾销预警系统中的应用具体反映在数据挖掘技术在出口产品价格动态分析预警系统、出口产品数量动态分析预警系统以及损害动态分析预警系统等三个预警系统中的应用。
1.出口产品价格动态分析预警系统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认定条件规定,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向另一国销售,即存在倾销产品。因此,出口产品价格动态分析预警系统主要功能是通过产品价格监控系统,动态跟踪出口产品价格,并根据正常价格,检测其波动幅度,进而预测产品出口价格是否正常。为此,其程序设计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成本+合理费用+合理利润)并结合进口国对该产品反倾销的历史数据确定出该产品正常区间值[a,b],即“绿色安全区域”。如果出口产品价格低于“绿色安全区域”上限a这一阀值,一旦出口数量增长超过一定量,随时将可能会被进口国厂商或政府提起反倾销诉讼。此时,系统会给出预警,并根据其差距给出不同信号。如处于[0.85a,a]区间,则给出“黄色”信号。该数值范围就是“黄色反倾销区域”;处于[0.65a,0.85a]区间,则给出“橙色”信号。该数值范围就是“橙色反倾销区域”;处于[0,0.65a]区间,则给出“红色”信号。该数值范围就是“红色反倾销区域”。无论何种预警信号出现,行业协会应对出口该产品的企业进行有关信息通报,以便企业作出合理的决策;当预警信号处于“橙色”以上,行业协会必须出面协调相关出口企业,对出口到该国产品进行一定的限制,否则出口企业将会招致被诉“倾销”,如图所示。如果出口产品价格高于“绿色安全区域”下限b这一阀值,预示着该产品出口价格相对过高,即意味着在某一国外市场上本国还有降价销售空间。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出口价格的确定十分关键。然而,出口产品价格的确定相当复杂,各个国家规定的确定方法也不相同。所以,这方面的数据构成应当严格根据本国和它国的相关规定,确定数据的考虑范围和内容。常通过收集大量国内外的同行业、相同产品的时点价格动态信息及综合性价格信息,建立起产品价格监控系统。即可以通过运用数据挖掘的概念描述,从出口反倾销数据信息系统(海关报关系统)中选定特定行业及其中某一产品,并运用分类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从中析取该类产品单个企业出口时点价格动态信息及综合性价格信息,全国出口平均时点价格动态信息及综合性价格信息,进口国的时点价格动态信息及综合性价格信息,其他国家出口到该进口国的时点价格动态信息及综合性价格信息等。在对以上数据进行分类和聚类的基础上,确定出正常的价值,并运用偏差检测法计算产品价格偏差度。
2.出口产品数量动态分析预警系统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认定条件规定,销售量在一段时间内猛增是裁定某类产品是否构成倾销的条件之一。因此,必须构建出口产品数量动态分析预警系统,用以动态跟踪出口产品数量及其变化,并根据反倾销历史数据研判其增幅是否正常。其工作原理是:通过数据挖掘技术中的概念描述,从出口反倾销数据信息系统(海关报关系统)中选定特定行业及其中某一产品,并运用分类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从中析取该类产品出口地、出口的数量、在进口国所占的市场份额等相关的时点数据及综合性数据、进口国相同产品的国内生产量、国内产品销售量或市场份额及其他国家在该国同类产品的出口数量等相关的时点数据及综合性数据等信息到出口产品数量监控系统中。系统再定时调用相应模型,通过汇总、分类等方法对本国企业出口产品数量信息库中的出口到同一国家的商品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比较,并结合反倾销历史数据,按一定规律将本国出口到它国商品数量区分为红、黄、绿三个区域。其中:(1)“绿色安全区域”,表示出口产品数量及其变化处于正常值的范围,也意味着在某一国外市场上本国还有出口空间。(2)“红色反倾销区域”,则表示出口产品在进口国的出口销售量及市场占有率达到一般会被进口国厂商或政府提起反倾销诉讼的范围。一旦出口产品价格低于正常的价格,即随时会被外国政府反倾销。行业协会必须对相关出口企业出口该产品数量进行协调,对出口到该国产品的出口价格进行一定的限制,否则出口企业将会招致被诉“倾销”。(3)“黄色警示区域”,则处于“绿色安全区域”和“红色反倾销区域”之间,表示产品出口量或增量已超过正常值的范围,可能会导致国外政府反倾销。此时,行业协会必须对出口该产品的企业进行有关信息通报,以便企业作出合理的决策。
3.损害动态分析预警系统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确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有以下几个条件:(1)倾销进口产品以极大的增长速度进入进口国市场;(2)出口商有能力扩大生产、增加出口,或者出口商有大量库存产品可以出口;(3)倾销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会打击国内产品价格;(4)进口国尚有新的市场可以吸收扩大的倾销出口产品。所以,确定实质损害应考虑出口产品的数量对进口国相同产品价格和产品生产商造成的影响,它主要依赖于出口国产品倾销的输入量、倾销输入对价格的影响、对进口国同种产品国内生产价格的影响,但在规则中使用了模糊概念、倾销输入量有相当程度增加对进口国国内价格有相当程度压制等,使得损害的确定极具主观性。
由于损害的确定极具主观性,预警系统的设置应当经过系统全面的调查分析,设计出了一个完整的产业损害指标体系,可以用层次分析法同灰色评判模型,或者同模糊理论相结合,对产业损害程度进行综合考虑。同时根据行业和企业的特点选取不同的损害评价指标,确定出它们的权重。并运用经济学中的弹性概念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运用单层次模糊综合评判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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