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选择?这一问题的症结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与农民工群体自身特点的不匹配性,使得农民工不得不对“新农合”产生更大的依赖性。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患病的外地农民工,如在务工当地能妥善解决自己的医疗问题,当然不会再不辞辛劳地赶回原籍求助于新农村合作医疗。
4.其他方面的原因。首先,农民工群体年龄结构相对年轻化,取得现实的经济收入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同时,这一年龄段的农民工对身体状况并不担忧,即使得病,自信能够较快康复。其次,农民工法律意识缺乏,维权意识淡薄。农民工受教育年限少、学历层次较低,难以掌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更难利用法律手段对自己的正当权益进行维护。最后,农民工个体势单力薄,缺乏与雇主谈判的资本。在“强资本弱劳工”的整体格局下,农民工还无力与资方形成均势状态,缺乏谈判的资本。
(二)用人单位层面
1.用人单位责任意识的缺失。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是企业的应尽义务和农民工应享受的权利,然而部分企业缺乏对医疗保险的正确认识,没有把这项工作看做是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反而将其视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因而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不缴纳保险费,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据调查,农民工中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未办理医疗保险的比例高于48%,而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医疗保险的比例高达85%。
2.用工歧视。用人单位更看重雇用农民工带来的即期效益,不会对一个短期使用农民工的长期建康保险支付费用,增加自己的运营成本。即使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他们的选择目标也是能够长期工作并为本单位带来长期利益的群体。大部分从事短期工作的农民工往往在雇主的考虑范围之外。
(三)配套体制的缺失
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涉及劳动保障部门、卫生部门、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各方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农民工医疗问题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发挥各自作用,最终形成一种互补的态势,有效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但目前,此种机制及有效的运营模式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建立起来。
四、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缺失的政策建议
1.增加农民工收入。农民工外出打工主要目的是获得经济收入,如要实行缴费型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则应充分考虑其承受能力。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预期缴费额为10元以下的占72.1%,而预期缴费额为10元~20元的占14.8%。因此,要想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增加农民工的当期收入水平势在必行。
2.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对以雇用农民工为主的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会起到规范作用。用人单位在漠视农民工应该享有的相关社会保障权益同时,不得不考虑违背这一法律造成的成本问题。尽管近几年中国政府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有了高度认识,也同时制定了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条文,但是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匮乏。200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和实施,这将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3.其他配套措施。首先,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维权组织。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维护自身权益存在困难。因此,应该注重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宣传,使其明白自己的正确权益,以及当自身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诉讼渠道。另外,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与社会支持密不可分,应该专门建立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的维权组织,减少农民工维权法律成本,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的长效机制。其次,可以实行“队医”管理[7]。这是目前许多建筑行业中存在的一种旨在解决农民工小病的运作模式,即农民工在发生小病的情况下,“队医”可以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同时收取少量医疗费用,但成本低于门诊医疗支出。这种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农民工日常的医疗问题,化解农民工因对小病的忽视而酿成大病的隐患,解除其工作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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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联合.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探讨[j].就业与保障,2007,(11):43-44.
[5]万辟番,王莹.构建农民工医疗保障机制的思考[j].农业考古,2007,(6):274-276.
[6]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7]刘苓玲,张金玲.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思考——以北京市建筑行业为例[j].宏观经济管理,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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