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上还处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阶段上,分工的总体格局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
第二,中国社会分工的变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要求。按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分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中国社会分工的变化首先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一方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和质的提升,各项新技术、新发明层出不穷,不断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产业部门,各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促成了今天的产业格局;另一方面,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又要求社会分工的扩大化与细化。
第三,当前社会分工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由分工所导致的收入差距和两极分化已成为社会的突出问题。总的看来,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普遍低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体力型、技术型产业劳动者的收入低于知识型、资本型产业劳动者的收入;中西部地区收入低于东部地区收入;反映到社会层面,表现为贫富的两极分化。按照国际公认的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来衡量,中国2001年的基尼系数为0.447。最穷的1/5人口占总消费的4.7%,最富的1/5人口占总消费的50.0%,贫富比差为10.7。按世界银行2005年排名, 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85位,已经接近于社会分化严重、经济增长停滞的拉美和非洲国家的水平。
第四,分工所导致的个人的原子化、片面化和单向化严重影响了个人的全面发展。分工在提高劳动者生产效率的同时,也成为禁锢劳动者全面发展的樊篱,在当前人口转移、职业不断变动的情况下表现得尤为明显。广大农民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在进城务工、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时变得无一技之长,往往很难找到对口工作;大量下岗职工因其只会从事原本职工作,在企业破产、产业升级换代的情况下,经常处于再就业难的困境之中。其中原因很多,但归根到底,分工条件下个人的片面发展是首要的原因。另一方面,在分工稳定、无职业变动的情况下,劳动者也会因长期从事某一种工作而变得呆滞、迟钝,表现为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固定化、模式化和单一化,这与人的多元、全面发展的本性要求相违背。
第五,解决当前中国社会分工问题的途径只能用新式、合理的分工代替旧的、不合理的分工。分工的产生及其辩证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主观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分工所产生的问题还要由分工发展的历史逻辑来解决。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无所作为,我们要做到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首先要明确当前社会分工所存在问题的症结,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打破不合理的旧式分工,引导新式分工,推进产业升级换代,优化分工的地区结构。再次要提高劳动者多方面的素质为适应新式分工创造必要的主观条件。可以预见,中国的社会分工问题的解决必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新的分工同样会产生新的问题,但其将会是一种负面效应越来越小,无限趋近于零的即马克思分工理论意义上的分工的消灭状态。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368.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9-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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