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避税与反国际避税 |
|
|
[企业法人之间,在相互举借贷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等企业间的转让定价,控制企业利润的流向以逃避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结果会造成国际资本流通秩序的混乱。这不仅损害资本输出国的税收利益,也使有些资本输入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不得不采取外汇管制措施,限制本国资本的外流,从而对正常的国际资本流动产生消极的影响。 (三)中方合资者、合作者的利润被侵吞 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机制本身即构成跨国公司操纵转让定价的诱因。即使合资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外方母公司最多也只能从税后利润中按股权比例分得一部分,其余部分归当地合作者。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倾向于在合资企业最终利润形成之前操纵各种内部化的资金转移渠道,提前获取收益,借此从合资企业中攫取比投资股权大得多的利益份额,导致中方投资者的利润被转移到海外而蒙受损失。 四、对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对反避税的认知 外商通过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规避税收的现象如不有效遏制,任其继续蔓延,就会从根本上动摇税基,破坏公平税负原则,不利于扩大开放,吸引外资。因此,开展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是坚持依法治税,维护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法规 在现今法制社会,法律已成为约束人们主要行为的规范。从上面可以看到,我国在转让定价立法方面的缺陷,针对这些缺陷我们要逐个突破。loCAlhOSt (三)改革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舆论工具,从依法治税的高度,大力宣传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开展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认识;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要主动与外经贸、海关、物价、工商、商检、银行、公安等部门联系合作,共同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 (四)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人才稳定 专职人员不仅要具备熟练的审计、查账技能、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及高度的责任心,同时要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贸易知识,熟悉国际税收、西方会计,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国家或企业应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业务骨干培训,并逐步形成规模,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列入转让定价税收管理人才库管理。 参考文献 [1]吴玉蓉,我国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研究,科技创新导报,2008/14 [2]杨田华,国际避税问题初探,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1月 [3]崔艳辉,试论国际避税与我国反避税法规的完善,商业经济,2008年4月 [4]张文春,避税地避税及其防范,涉外税务,2007年11月 [5]黄寿昌,国际避税的相关风险及其防范,财会通讯,2007年7月 [6]周盟农,企业国际避税筹划探究,交通财会,2007年5月
|
|
上一个论文: 优化纳税服务 下一个论文: 推进和实施寿险公司的CS战略研究
|
|
|
看了《浅谈国际避税与反国际避税》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浅谈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渎职罪主体资格探析 [法律论文]浅谈文化迁徙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关系 [法律论文]浅谈渣滓洞看守所被关押人员被捕原因略考 [法律论文]浅谈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现代司法制度的影响 [法律论文]浅谈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 [法律论文]浅谈破除制约瓶颈、拓展路径空间,不断开创消防法 [法律论文]浅谈有关司法实践中风俗习惯的适用分析 [法律论文]浅谈对歌曲作品的认定以及对歌曲作品权利主体的认 [电子机械]浅谈中小企业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