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真正非营利,是否承担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确保非营利性医院提供卫生服务时,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并将社会投资的经济回报率严格控制在一定的合理合法范围之内,保证其收益主要用于医院发展。政府要制定并尽快颁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使非营利性医院的产权性质、设立、经营管理、破产、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转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章可循。要制定协调政府卫生、民政、工商、财政、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之间的兼并重组,促进营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公立医院转制过程中人员安置问题和转制后人员流动问题,减少转制成本。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在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对进入医疗行业的社会资本进行宏观调控,监控服务价格、防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取缔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卫生服务提供者,维护医疗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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