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为扶持农垦企业配套自筹资金,而目前,大部分团场由于长期亏损或经营微利,基本上没有自有资金可配,这主要是有些团场只注重争项目、争建设,而没有考虑所争取项目自筹支出远远大于团场实际财务支出计划,从而造成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但是为了加快项目进度,又往往在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不能很好的处理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和贷款之间的关系。
1.5 财务监督力度不够,资金使用中存在违规违纪现象。一是从监督时间上看仍然是事后监督为主,缺乏事前事中监督;二是监督方式为集中性、突击性、专项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三是从监督的覆盖面看,对某单一事项检查多,对项目全方位和资金使用的跟踪少;四是在监督手段上,对财务管理情况的考评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全面,缺少量化的效益考核标准;五是从监督效果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尚未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有些团场存在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改变支农资金投向,用于“面子工程”、“可视工程”;虚列支出,虚列项目,套取支农专项资金;以会议费、差旅费、考察费等名目挤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等违规违纪现象,造成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损失浪费严重。
1.6 结余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有些团场财政结余资金较多,上级主管部门又未限期收回,于是有些团场就利用结余资金超标准、超预算安排支出,支出管理存在漏洞现象;由于未制定有效地资金评价机制,还会造成专项资金被闲置,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应对措施
2.1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两个结合。lOcalHost各项目团场要严格现行的各项管理规定,结合本团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补充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办法,及时做好项目资金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竣工审计管理以及各类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同时还要做好资金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结合,资金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结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最大限度的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2.2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团场应通过把项目管理人员和资金管理人员送出去参加专业培训、到先进项目团场实地交流学习等办法,不断提高项目管理队伍业务素质。项目资金管理的好坏,关键在人,对于人的培养,应提高到战略高度认识,团场应当建设一支技术精湛、专业通达、知识面宽、德才兼备、富有开拓精神的项目建设管理队伍。
2.3 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首先要从手续制度上进行规范管理,材料采购入库、出库、计量等要有完整的手续,包括发票的取得。其次是工程成本核算规范化。属于工程类项目要严格按基本建设会计进行核算。再次是属于职工补贴性的经费,要完善领取手续。对退耕还林资金、下岗再就业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等,要按户建卡,凭卡领取资金。最后工程类等基本建设支出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保证基本建设核算完整。
2.4 确保自筹资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团场在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要树立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的观念,严格部门预算与项目库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在国家资金到位时自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不管是财政资金,还是自筹资金,其资金都要纳入本团部门预算的“大盘子”,经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审批后,办理有关资金活动手续。
2.5 强化监督,提升项目资金的利用率。财政监督要改变过去事后集中性检查的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要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机制。每实施一个项目,均由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分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办法的规定操作。建立专门监督机构的专项检查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贯穿与财政专项资金活动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2.6 健全专项资金评价机制,发挥效绩评价体系作用。建立科学可行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专项资金效绩考评工作。财政部门应建立从事前立项评审到事后追踪问效,贯穿专项资金运动全过程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评级体系,努力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在项目确立期、执行期及执行结束后,采用比较法、目标法及综合分析法,对专项资金实施评价,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