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的政府调控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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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责任,也就是建立低碳发展的政府官员考核体系,将低碳发展效益指标量化后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硬指标。如将能耗指标纳入各省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任期内重要评价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生态责任。另外,对低碳发展不作为、乱作为的政府领导要追究责任并依法惩处。这样,各级政府才会对低碳发展理念在思想上予以重视、在行动上得以落实。另一方面,还应该在低碳发展过程中建立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无论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还是实行“议行合一”或类似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行政权与司法权都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依法都享有一定的职权和独立处理某类特定的事务的权力。虽然在不同制度,不同法系的国家,司法与行政的关系有很大的区别,但司法审查权力行使的目的应当在大致的方向上是一致的:即通过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④而且,对政府行政权力的限制也是现代法治的核心。目前我国对政府是否履行责任进行监督和追究的司法权限制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来进行的。为了实现在低碳发展过程中对行政权的限制,需要尽快扩大受案范围,目前政府把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司法审查范围之内。 (四)营造社会参与低碳发展的政策氛围。 低碳发展不但是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业关注的事情,还需要各利益相关方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由于气候变化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应对气候变化首先需要各政府部门的参与,同时需要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加强研究,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智慧。建于广大公众对气候变化的知识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应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政策激励,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提高大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低碳意识,逐步达成关注低碳消费行为和模式的共识,营造社会公众参与低碳发展的政策氛围,进而采取联合行动,共同抵御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⑤注释。 ①孙爽:《论政府的环境责任:以契约为视角》,《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②张建伟:《政府环境责任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8年,序言第2页。③田玉忠、尤强林:《政府在推进和发展低碳经济中的责任》,《贵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7期。 ④当然,在一些国家,比如美国,其横向的司法审查包括对政府的其他两个分支———国会和总统的审查,本文所论及的司法审查主要是司法对行政的审查。⑤王毅:《探索中国特色的低碳道路》,载张坤民、潘家华、崔大鹏主编:《低碳发展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9年,第127页。 论文关键词:低碳 政府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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