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制度变迁的成本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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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首先的前提条件就是国家连过去的社会保障基金都无偿的充公(因为新制度安排规定,国企职工的社会养老金,从缴纳开始算起,以前国家的承诺不算数了)。如现在湖南省有些地市进行的“两个置换”(即国有产权和职工国有身份的置换),其中职工身份置换的“价格”极低(一般是不超过36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可见国企职工制度需求的机会成本极为高昂。二是刚性的就业和生存保障被打破。在传统制度下,职工有刚性的就业保障,不会失业,也不会为生存而奔波,即使不努力工作也会有碗饭吃,这可以说是一种制度收益,换句说就是职工制度需求的机会成本。因为一旦现有的制度被新制度所更替,职工就面临失业的威胁,就必须努力工作,传统制度下的各种刚性收益就完全失去了。
(2)国企和职工承担了巨额的制度变迁后成本。国企制度变迁则与此不同,在改革初期,工人就感觉到了巨大的改革成本,一是失业威胁,二是工作努力程度增加,三是社会福利留下了较大的缺口(因为企业办社会如各种福利剥离以后,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不到位,形成了社会福利缺口);四是企业领导人感觉到了管理难度加大,权利受到制约;工业主管部门管的企业少了,支配的资源少了,感觉到了权利的削弱。
(3)国企改革实施成本。一是适应制度的时间长。农业制度变迁后,农民较快就适应了农业生产经营,这与农民天生就“经济人”有很大的关系,农民在生产经营上几乎不存在决策和试错风险和成本,农民适应新制度的成本低,时间短。国企就大不一样,因为国企在改革前没有任何人、财、物的独立支配权,只是国家这个“大工厂”的一个生产车间而已,除生产计划以外,几乎没有任何风险性决策,市场知识贫乏,而改革后企业要面临繁杂的市场,一切都得从头学起,学习和熟悉市场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支付的学习成本高,经营风险高,试错成本高。
2.国家是国企制度变迁的机会收益获得者
从上述分折可以看出,如果按照原有制度继续运行,国家支付的成本趋向于无穷大,而且一旦国家不能按期支付就可能会危及稳定。职工由于与国家之间有契约,从理论上讲,职工应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岗位。而国企制度改革以后,国家与职工之间的长期契约就解除了,国家一次性的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后,与职工之间就是国家与市民的关系,国家不再对职工承担无限的就业责任和无限的社会保障支出,这些责任由国家和工人共同承担。可以说国企的改革,国家所获得的机会收益大于机会成本,而职工由于分担了传统经济条件下完全由国家承担的责任,从而使其机会成本大于机会收益。
作者:邓大才 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200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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