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联盟*编辑。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
摘要当前少年司法制度环境中存在诸多问题,无论实体法律体系还是审判制度都亟待改革和发展。本文以我国目前少年司法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推动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改善少年司法环境,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控成效。 关键词未成年人 司法制度 犯罪防控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142-0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保护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一、当前少年司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欠缺,阻碍少年司法工作的深入发展 1.实体法概括且不成体系。在我国,对少年人犯罪定罪处罚适用的是与成年人共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少年人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规定则散见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不仅规定的少且概括,而且不成体系。① 2.诉讼程序规定很少。我国对少年刑事案件的审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但它对少年案件的诉讼程序规定却很少。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制定了《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相互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聘请特邀陪审员的联合通知》,但仍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少年司法的实际。② (二)少年审判组织机构不统一,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组织机构的不统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导机构的不统一。有些地区法院没有成立少年法庭指导机构,有的虽成立但是却形同虚设,没有履行具体的职能。导致上下级之间及各法院之间沟通不畅,制约了对话渠道。二是审判机构不统一,直接造成各地法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诉讼权利保护和教育、挽救工作的参差不齐,各地区之间对未成年人案件的量刑不平衡,从而影响到审判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我国少年审判制度的发展方向 (一)积极推动立法,构建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1.积极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程序制度。现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统一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司法程序方面的规定,实现相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