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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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地前进气.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更迭,所处经济环境的好坏等因素而影响图书馆的发展这种迫切的愿望尤其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物质条件的保障,我国图书馆的组成比较复杂,主要有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科学院系统图书馆,另外还有各企业或机关单位自办的图书馆(含资料室),侮一种类型图书馆的经费来源主要山各系统自己分担,经费比例和数额均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和规定这种现象的存在意味着图书馆的办馆经费本身就是变数,对图朽馆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使得图书馆的管理者不能准确地定出图书馆的发展计划和目标.严重的时候甚至连日常的外借和阅览工作都不能维持解决图书馆办馆经费紧张、不稳定的唯一办法就是制定一部权威的(图书馆法),才有资源的保障.、这些年来,我们的图书馆人才资源状况今人堪忧其上要表现一方面是急需和有用的人才难以留住,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一是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偏低,事业心不是太强而又有活动能力的人自然想方设法另谋高就;是图书馆的继续培训跟很多图书馆甚至是空白,分配来的大等韧全只能吃自己的知识一老本,一部分人感到在图书馆工作没有什一么进步,是早早走人;另一方面,图书馆又成为安置相关单位个部家属的理想之地.有一部分职工属于是本身素质就不适合图书馆的工作要求.但考虑到其他关系而照顾进来的要改变这种令人堪忧局面的根本途径,就是通过制定《图书馆法》来规范图书馆的用人制度对于图书馆立法,已经讨论了多年,虽然,不少专家读者为促使图书馆立法早日出台,以保障图书馆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做厂大量的工作,但图书馆法的出台仍遥遥无期,可见,作为图书馆界和社会各界人上应认清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使我国的图书馆成为提高民族素质、传播文化知识的现代图书机构。 参考文献 1苏颖怡.试论“中国图朽馆法制建设”.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0(5) 2刘学文.浅论公共图书馆的法律仁体地位.图朽馆建设,1999(2) 3李宏.我国图书馆立法滞后状次与原因分析.河北科技图苑,2001(l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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