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政策,只有在财政全额保障的体制下才能确保习艺劳动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回复其本来面目。
3.生产组织安排要注重未成年犯公民权利的保障。罪犯也是公民,也要全面加强其劳动保护。特别对于未成年犯,要按照其体能、技能、年龄、性别的差异,合理安排劳动时间,组织技术含量和体力脑力消耗各异的劳动项目,不以损害未成年犯权利来实现企业先进管理方式的原则等。
(三)习艺劳动生产的社会化建设
1.最大限度地发挥习艺劳动过程的再社会化的作用。劳动改造手段的最大特点,就是直接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把罪犯改造为能适应社会的人。这就要求我们在习艺劳动管理上作出相应的调整。一是在习艺劳动硬件建设方面,包括习艺劳动车间、设备设施、管理手段达到社会水平;二是在习艺劳动管理理念、方法、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与社会接轨,淡化专政色彩,使未成年犯通过习艺劳动,接受与社会企业相类似的现代管理信息,感受回归后可能遇到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速其再社会化的进程。
2.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技能培训。积极运用社会力量为改造服务是优化社会资源,实现监狱工作社会效益最大化的一种重要途径。对未成年犯的技能培训是未管所习艺劳动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当前条件下,对未成年犯进行系统化的技能培训单靠未管所力量有限,这就需要有以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机关团体、志愿者等各界社会力量的参予,应形成政策或规章,建立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使大部分未成年犯有一技之长,以增强其适应竞争就业的能力。LOCAlHoST
3.与市场接轨,改进对未成年犯劳动改造成果的评估方法。建立和运用社会化习艺劳动考核评估体系对于促进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提高其社会适调能力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未成年犯劳动改造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素质的提高,包括劳动技能的提高和劳动观念更新两项内容。劳动观念的更新主要指与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相适应的遵纪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安全意识、成本意识、维护设备的意识等是否得到增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对罪犯劳动改造的要求主要是“养成劳动习惯、学会一技之长”,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劳动者不仅具有一技之长,而且要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观念。这种新的劳动观念的培养,从某种意义上讲比学会一技之长更重要,因为它适用于各行各业,而学会一技之长仅适用于某行业或某工种。另一方面,是劳动绩效的提高,即在规定时间内生产出较之过去更多的合格产品。这就是物化了的改造成果,罪犯生产的产品经过市场营销,最终体现为货币形式的经济效益即劳动报酬。这不仅是罪犯人身价值的体现,同时也说明了我国劳动改造制度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破坏力量为建设力量的先进性。
推进未成年犯管教工作“三化”建设,是时代赋予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神圣使命和职责,是未成年犯管教工作永恒的主题。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有机整体,是涉及未成年犯管教全方位工作的整体工程,需要付出大量的艰辛努力。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以未成年犯改造质量提高为特征的执政能力的加强与改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