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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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核准四个程序组成。申请应由当事人提出,培训由省级以上主管单位组织进行,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合格后,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资格证书。鉴定人资格管理的制度化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应定期对鉴定人的鉴定情况进行考核管理,从而促进鉴定人鉴定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何家弘主编:《司法鉴定导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8页 [2]邹明理: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第17页 [3]武帅、陈国伟: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诌议,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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