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仿冒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思考 |
|
|
多为主观故意,但也有主观过失的情形。将过失列人仿冒行为的主观要件,可以有效地防止经营者随意购买、使用别人销售的商品标识,促使其增强法律观念,从而减少仿冒案件。此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的仿冒案件要查清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非常困难,如果过于强调“故意”,必然会放纵一些仿冒行为。 三是尽管仿冒行为主要是使用,但使用本身是与制造、销售,运输、购买相联系的,它们是一条龙的关系,都对使用起着辅助作用,没有这些辅助作用,使用便不能实现。只有从源头和中间环节上卡住仿冒行为,才能最终使使用行为得到遏制。现实中也确有专门制造、销售、运输、贩卖知名商品标识的人,他们以此为业,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助长了仿冒不正当竞争,不将其列入规范范围,有悖于情理。 四是仿冒行为造成的后果,有些是可以查清的,而有些却难以查清,而难以查清的后果,并不是没有造成市场混淆,使消费者误认。即使那些仿冒行为一时还没有造成市场混淆,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后果,但只要有可能造成这种后果,就是对市场秩序造成隐患。“判断是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看被控不正当竞争者的有关经营行为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有悖善良风俗。”一时未造成混淆后果的仿冒行为,既有悖善良风俗,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理应纳人不正当竞争范围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试论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立法完善 下一个论文: 试论垄断行为的经济法律规制
|
|
|
看了《浅析对仿冒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思考》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析涉外职务犯罪预防 [法律论文]试析对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的风险与防范 [法律论文]浅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析对律师伪证罪的探索 [电子机械]浅析基于可靠性工程的电子信息装备质量管理研究 [免费范文]浅析从律师业务的拓展看公证 [免费范文]浅析实际持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论文]浅析非法取得死者财物与犯罪的界限 [法律论文]试析对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法医学鉴定引发的思考 [法律论文]浅析电动自行车的法律监管论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