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论新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浅论新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原则性强而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致使家庭暴力得不到有效遏制。新婚姻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同时,在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济途径,家庭暴力实施者所应承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加大了打击家庭暴力和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的力度,也为各地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提供了基本法上的依据。
4.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我国原婚姻法只是明确了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但对于不符台结婚条件的违法婚姻应如何处理,其法律效力如何却没有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违法婚姻,有按无效婚姻处理的,如重婚;也有按离婚处理的.如包办、买卖婚姻。对于本不存在婚姻关系,应确认其无效的两性关系却按离婚处理,实质上是承认违法的结台也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这不仅不利于维护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不利于对受害者权和j的保护。“新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做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贯彻实施结婚的法定要件,提高婚姻质量.预防和制止违法婚姻的存续.减少婚姻纠纷。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近年来,我国因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姘居、重婚或虐待、遗弃对方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由此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由于我国法律对此没有处罚与补偿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但这种照顾从范围和数额上也仅局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涉及过错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无论对过错方的处罚还是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均显得力度不够,致使无过错方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婚姻法对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扶助保护,具有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三重功能。它还可以消除无过错方的后顾之优,保障其离婚自由的实现。
6.关于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难点之一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争抢子女直接抚养权以及取得直接抚养权一方不让对方探望子女以此来惩罚对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增设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既有助于离婚纠纷的解决,保障父母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使子女顺利成长。
(二)完善原有的法律制度,强化了薄弱环节。
有些法律制度,原婚姻法虽有规定但内容过于笼统和原则,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新婚姻法对诸如夫妻财产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强化了薄弱环节。

关于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如何分割夫妻财产也是离婚案件争论的焦点之一。原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只作了概括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实行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20年的实施情况表明,这一制度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稳定、维护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利益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原夫妻财产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按照当时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制定的,反映了比较严重的简单化、理想化的平均主义思想,与市场经济注重个人权利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和}中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国民经济的发展,公民私有财产范围的扩大,夫妻财产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是过去所无法比拟的,原夫妻财产制潜在的不足和不适应性已逐步显现出来例如:不加区分的把夫妻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统统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既违反市场经济提倡的按劳分配、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精神,不利于夫妻关系的健康发展,也与我国继承法和民法的规定相抵触,造成了适用法律上的混乱。口又如:我国法律虽然明确了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但对约定的有效条件、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容和形式等问题,均没有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在现实中往往是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滞后状况。因此,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较大完善:第一,缩小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以列举方式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就弥补了原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广而泛的弊端,既便于当事人清楚明了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也有利于司法操作。第二,补充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特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权不仅能方便生产生活,避免共同财产管理权行使上的麻烦,而且能促进物的流转,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更重要的是,它是社会发展和现代家庭所必需的权利,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对一部分财产享有独自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夫妻人格的一种象征。第三,从约定的范围、内容、形式、效力等方面完善了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的完善使公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夫妻财产权益的意识得以增强,既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分割财产的难度,调整好夫妻在家庭中的财产关系,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婚姻当事人对调整夫妻财产的多元需求,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2.关于法律责任制度。原婚姻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只有一句话:“违反本法者,得分别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这一规定表明了对违法行为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态度,但过于笼统、空泛,对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其制裁方式等均未明确,以至于一些条文形同虚设.婚姻法也曾一度被称为“软法”法律责任是法律的“宝剑”,它是一部法律最有力的威慑和最强劲的保障,也是一部法律真正完善的标志。新婚姻法把“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单独作为一章,对婚姻家庭领域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侵害配偶财产权益等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消除婚姻家庭法律体系中的矛盾和}中突.增强了法律的统一性。
我国婚姻法的渊源形式多种多样,既包括最主要的《婚姻法》,又包括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这些不同形式的法律文件难免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例如: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浅论新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的网友还看了:
    [毕业论文]浅论文化的力量
    [法律论文]试论新型信用卡犯罪及侦防对策
    [法律论文]试论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纠纷及其解决
    [法律论文]试论新刑诉法环境下监所检察探究
    [法律论文]浅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
    [企业管理]浅论广州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法律论文]试论新刑事诉讼法下逮捕的适用
    [法律论文]浅论刑诉法施行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和完
    [法律论文]试论新刑诉法对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法律论文]试论新生代农民工消费习惯与消费心理研究综述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中银行的法律地
    普通论文法院不能强行判决承诺替人偿还的
    普通论文证人资格问题重述
    普通论文从德国电信v.欧盟委员会案论价格
    普通论文“混合型”刑事诉讼模式评论
    普通论文法律多元理论及其在中国的新发展
    普通论文取水许可的性质及其与水权关系辨
    普通论文未成年人的法律误区
    普通论文试论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缺陷——
    普通论文担保物权善意取得的构造机理
    普通论文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召回方式及
    普通论文试析“富二代”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计算机辅助教学在生物学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心得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关于供电企业文化建设的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党委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努力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国际贸易商务谈判英语文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南京:计算机人才需求“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国有企业集团组织绩效考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烟草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
    普通范文[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乡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县安监局职工企业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2年学习胡锦涛同志五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大学生法院法庭实习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先进性教育谈心记录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校(园)长会议上的讲话稿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军训广播稿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经理竞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经营管理部主任竞聘演讲稿
    普通演讲[交际礼仪范文]社交场合中的礼仪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红颜巾帼展风采
    工作范文
    普通党建工会[事迹材料]工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事迹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乡冬季征兵工作会议上的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爱岗敬业演讲稿(车站)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11年二年级班级工作计划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2010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普通汇报体会[经验材料]##乡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几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惊人的相似:足球比赛与企业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的
    普通汇报体会[学习体会]“国培计划”小学语文培训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11年交通局春运安全工作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房产销售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