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中国“入世”后增强透明度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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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民享有优于其他外地或外国企业、公民更多的权利,从而产生不平等的歧视待遇,就有可能引起w to其他成员国的异议.继而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另外,之所以要对部分终审裁决行为纳人司法审查范围,是因为根据wto规则的规定,wto成员方应对获得或者颁发进出口许可证、许可或配额有关的行为,为保障措施和针对不公平贸易所采取的措施等行政行为实行司法审查。因此,行政机关针对上述行政行为而作出的终局裁决,应纳人司法审查的范围。这样,通过国家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和部分终局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可以根本性地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保障各成员方在贸易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的正确实施,维持各成员方的司法统一,从而更好地保障透明度原则的实施。 三、透明度原则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资料,则不需要公布。这就是透明度原则的例外。 可以肯定,透明度原则作为w to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它将贯穿于我国司法改革的整个过程中;并将成为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推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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