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企业纷纷暴露出巨额衍生品交易亏损,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信息的不对称性的特点,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复杂化,“投资陷阱”更加难以被投资者发现,导致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容易出现误导、欺诈和不当陈述等侵权问题。在这一系列国企金融衍生品投资巨亏案件中是否存在着侵权行为,以及如何救济、如何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成为了目前关注的焦点。与国外立法相比,我国在金融衍生品侵权方面的横向企业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投资者出现了巨大的亏损,如何进行救济、维护我方权益成为了当前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国资委对国企维权的态度
2008年央企爆出投资金融衍生品巨亏案件引起了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近期也在密集出台,国资委也正在开展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的摸底调查。[29]据国资委统计显示,共有28家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此前,针对部分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已多次明确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不得选择风险难以认知的复杂结构产品,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随着兑现期的临近,央企们也不甘“束手就擒”,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业务的部分中央企业向交易对手致函,表示鉴于对该项业务的内部调查正在进行,其保留追索权利。国资委表示,此举属于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国资委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并认为有关交易对手应当予以协助。LOcaLhOSt国企的维权行动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支持。
(二)诉讼或仲裁救济措施
国资委日前在其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致函交易对手有关情况的说明》表示,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30]目前央企还着手实施诉讼或者仲裁的报道。就仲裁问题而言,能否提交仲裁关键要看合同里是否有仲裁的条款,外资行与国企签订此类场外衍生品套保合同一般通过香港业务部门,仲裁地点一般为香港或新加坡,如果诉诸法律,http://news.sina.com.cn/c/2009-05-06/112917756515.shtml
[2]高喜燕:《“中信泰富”事件的反思》,载《西部金融》,2009第2期,37-38
[3]丁洪:《中信泰富外汇衍生品投资亏损案例分析与启示》,载《南方金融》,2009年第3期,29-31
[4]曾子建:《投机还是套保?中国远洋自揭ffa浮亏40亿之谜》,每日经济新闻,2008年12月20日,http://money.hbjjrb.com/finance/298/ywdd/2008-12-20/0000005932s.shtml
[5]赵亚奇、王妍:《“波动率的微笑”在实际中的应用分析——基于东航套期保值巨亏的研究 》,载《经济论坛》2009年第16期
[6] 参见罗文辉:《贪小便宜:国航结构性期权套保之误》,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11月24日,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1124/05505542452.shtml
[7] 肖林秀:《原油价回弹70美元 深南电风险降低但仍面临2年巨亏隐忧》,载《证券日报》,2008年11月4日
[8]王仁祥、喻平:《消除理解误区———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时机》,载《经济问题》,2000年第7期.
[9] 王建坤,《深南电的赌局》,载《南风窗》,2009年第01期
[10] 黄明,《防范复杂衍生品陷阱》,载《财经》,2008年第22期
[11] 参见谢群,周蓓蓓,刘潇:《从中航油事件透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制》,载《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8期
[12] 参见谢群,周蓓蓓,刘潇:《从中航油事件透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制》,载《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8期
[13]《国资委回应央企衍生品“法律函”事件》,山西日报,2009-09-08,http://news.sohu.com/20090908/n266540749.shtml
[14]黄应来:《国际投行或面临欺诈销售指控》,载《南方日报》,2009年09月08日,http://business.sohu.com/20090908/n266554389.shtml
[15]王旸:《衍生金融工具基础法律问题研究》,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p82
[16]唐金龙:《央企金融衍生品合同能否被叫停》,央视经济半小时,2009年9月9日,http://*/news/20091016/index/356262530400.shtml
[18]万敏:《肖金泉律师炮轰外资行内地卖产品涉嫌欺诈》,载《证券日报》,2009年04月15日,
[19]《警惕国际金融衍生品的“欺诈”属性》,2008年10月31日,http://*.cn/fenxplun/newsfx/2008-10-31/174815.shtml
[20] 叶檀:《在中国境内起诉欺诈性银行刻不容缓》,2009年6月4日,http://news.hexun.com/2009-06-04/118289069.html
[21]孙中元:《国资委重申央企套保红线 东航仍与高盛“对赌”》,载《证券日报》,2009年10月19日,http://news.dayoo.com/finance/200910/19/54391_100227161.htm
[22]黄应来:《国际投行或面临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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