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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制度受益人的追踪权分析及应用——兼及与大陆法系受益人撤销权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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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制度受益人的追踪权分析及应用——兼及与大陆法系受益人撤销权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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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lackey v. lackey[1] claud johnson lackey(“cjl”)和他的妻子jewel biggs lackey(“jbl”)育有两子,buster和dick。cjl死于1968年并留下遗嘱。遗嘱规定以jbl为受益人建立信托,并规定buster和dick担任“剩余遗产信托(residuary trust)”的共同受托人,信托财产以buster和dick为受益人均分为两份。 jbl死于1982年并留下遗嘱,她的遗嘱同其已故丈夫所留下的遗嘱非常相似,规定buster和dick作为信托的共同受托人,信托财产划为均等的份额作为独立的信托进行管理。两份信托都禁止两个儿子对自己分配金钱或收入;对dick的分配必须取得buster的同意,反之亦然。 dick在1983年1月16日死亡,留下一个寡妇和他的十四岁的女儿,ellen。cjl和jbl的遗嘱都对受托人的更换进行了规定,但buster向衡平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任命e.o.mccormick为接替dick的受托人,而buster和此人有赌博交易。 dick的家庭对于mccormick同buster的关系并不知晓,所以buster如愿使其被任命为共同受托人。从1983年dick死亡之日起到1988年buster死亡之日,buster在mccormick的帮助和教唆下,未经授权从本案所涉信托中提取了大量的资金。 证据也表明mccormick经常签署buster所提供的保证契据,从而同意转让信托财产而毫不考虑ellen或信托的整体利益。LOCAlhOstbuster经常从信托财产和帐户中转移资金,汇入自己的个人帐户以及ll&cc公司和lackey建材公司的商业帐户。很明显,如此行为是为了以商业开支来掩盖其资产转移行为。 buster的行为中最受密西西比最高法院关注的是从纽约人寿保险公司购买的价值110万美元的保险单。记录表明13%的保险费率从ll&cc公司的帐户中支付,而这一帐户的资金大部分从信托中偷偷转移而来。buster死后,他的妻子jean取得了624,000美元的保险收益,而他的孩子lynn l. phillips和steven j. lackey取得了剩下的476,000美元。尽管保险费用有可能大部分从窃取的信托基金中支付,但ll&cc公司帐户中所窃取的基金已经同其他的基金来源相混同,所以窃取的基金能否从保险费用及收益中得到追踪就成为法院所面对的主要问题。 初审法官判决ellen可获得e.o. mccormick850,567美元的赔偿,并从buster的财产中获得1,648,379.40美元的赔偿,并责令设立新的信托(“lackey 家庭信托”)确保将来在对buster一家进行分配之前,所有的分配收益归属于ellen。但否定了ellen对人寿保险收益执行的权利。原告被告都提出了上诉。 二、企业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11页。 [27]同上,并参见restatement (second)of trusts §§197-99(1959)。 [28]方嘉麟:《信托法之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6页。 [29]george g. borgert, cases and text on the law of trusts(7ed), p613. [30]何宝玉:《信托法原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6页-287页。 [31]1 f. 2d 67,69-70. [32]152 f. 2d 246 (9th cir. 1945). [33]567 p. 2d 80 (okla. 1977). [34]冯玉军:《物权的经济学透视》,中国民商法律网。 [35]参见陈华彬:《物权与债权的二元权利体系的形成以及物权和债权的区分》,中国法学网。 [36]关于股东权的性质,参见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9-53页。法人财产权的性质,参见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十四章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中第三节企业法人所有权的讨论,第482页以下。 [37]方嘉麟:《信托法之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5页。 [38]赖源河 王志诚《现代信托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0页。 [39]王泽鉴:《民法物权》第1册,三民书局1992年9月版,第53页。 [40]郑玉波:《民法物权》,第22页。 [41]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页。 [42]同上,第31页。 [43]何宝玉:《信托法原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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