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系统深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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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同年国务院又决定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各地逐步建立起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年来,中国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器”和调节阀的作用。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还还主要是城镇,对晟需要保障的农村劳动者保障力度较小。 很长时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被严重忽视,以至于农民成为当今我国最大、最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很长时期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造成了最大的社会不公正。作为制度性的安排,农民的保障主要是土地。但从长远来看,土地的相对集中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某些农民出于经济上的强制转让土地耕种权已不可避免。脱离土地的农民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就地被雇佣,成为农业工人或者乡镇企业的工人:二是进城打工,成为城市就业市场中的农民工。不论选择哪一条出路,由其农民身份所决定,都难于享受到专属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同时还应看到,在当前中国农村,由于教育成本和疾病治疗费用的增加,因教致贫、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很严重。加之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农民随时都会陷入生活困境。目前,我国农村尚未走出土地依赖和家庭保障的传统保障模式。因此,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面i临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在这个领域存在着制度创新的广阔空间。现在,我国在农村已经有了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我国还应制定更多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还要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和法律,实现大多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靠”的基本要求和愿望。LoCAlhOsT对于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农、害农等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刑法等相关的法律中应进一步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并加大打击力度。我国农村的教育投入大大低于城市,因此,国家应加大对于农村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财政预算。要尽快打破保障机制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建立较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我国目前对农民工保障较弱的问题,要建立农民工的分层保障体系,重点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大病或疾病保障机制以及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 保护弱势群体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教育、社会等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最根本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社会的富裕程度与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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