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谈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职务犯罪 轻刑化 定罪量刑

论文摘要:当前对职务犯罪被告人过多地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已经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遍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原因,也有司法原因,还有社会干扰因素等。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从法律上严格掌握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免刑的条件;二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量刑建议权;三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力度。

一、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缓刑适用过高的原因呈现综合性和多样化,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法》中职务犯罪的法定刑给量刑轻刑化提供了条件
一方面,由于立法不完善,量刑规则的缺失导致法官在对职务犯罪的审理量刑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过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职务犯罪处罚的规定是:个人贪污受贿在以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为1至10年。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当前复杂的司法环境中难免会出现操作上的不规范,从而形成了对职务犯罪实际适用刑罚轻刑化。
另一方面,由于法定的缓刑条件仅有实体性条件且过于主观,对法院宣告缓刑是否适当,没有具体的客观标准。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标准的认定是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为依据的。刑法对大部分职务犯罪规定了数额标准,是较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刑标准,故法官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通常比较注重犯罪金额、认罪悔罪表现、有否退赃方面的考察,而对于犯罪动机、手段、社会影响等难以量化的因素较少关注,加之刑法有关缓刑的规定注重被告人的人身危害性与再犯可能性,因此导致该类案件过多地适用了缓刑。LoCALHOSt
(二)对自首的认定条件过宽导致缓刑大量适用
自首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法定量刑情节,对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强调法律感化功能、节约国家司法成本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促进作用。但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对职务犯罪人自首的认定条件掌握过松、自首适用非常频繁的现象。自首的前提是自动投案,即不论司法机关是否发觉,都要在不受司法强制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而根据我们的调查,许多案犯并非是出于悔悟等原因主动交代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仅占26.6%,其余均是在检察机关收到举报信、向案犯了解情况,单位收到举报信或发现问题向案犯核实,或是在检察机关掌握了一定的犯罪材料,传讯案犯时交代的。
(三)证据收集不充分及缺乏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深挖细究导致判决的轻刑化
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多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一定职务和一定反侦查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实施犯罪的手段较普通犯罪更为隐秘、狡猾,有的已呈现智能化特点,侦查取证难度较大,犯罪证据的固定相对不易。目前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每年都将立案数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立不够上级院规定的案件数就会影响全院的考评成绩,所以侦查部门往往会采取“短平快”的方式侦查一些数额较小的案件,对大案、复杂案件注重突破而忽视深挖,以至于案值在5万元以下的贪污贿赂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客观上为法院多判缓刑创造了条件。同时由于侦查手段相对滞后,证据收集不扎实、不充分,导致公诉不力,从而影响整个案件的量刑,也导致了案件判决的轻刑化。
二、职务犯罪案件过高比例的缓刑和免于刑事处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不仅给群众的印象是被告人没有因犯罪受到罪刑相当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削弱了案件查处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威慑、教育作用,其不良影响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违背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对职务犯罪适用缓刑的规定是比较原则的,然而与同期一般刑事案件的缓刑率相比,职务犯罪案件的缓、免刑率明显较高,这种量刑上的失衡,不仅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基本原则,而且与罪责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产生冲突,同时有悖刑罚公正的要求。


(二)削弱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职务犯罪如此之轻的刑罚处罚,抑制了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对其他在职人员形成了职务犯罪容易逃避处罚,而且即便进入司法程序也会被从轻判处的错误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刑罚应有的一般预防功能的发挥,从而强化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给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三)降低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可信度,挫伤公众反腐败的积极性
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向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依法严惩腐败分子是民心所向。而缓刑适用过多的结果在普通老百姓看来,犯罪分子依然像往常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着,并没有受到任何制裁。这不免给普通百姓一种误解,判缓刑等于没有判刑或者缓刑可以用钱赎罪,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失去信赖,对公正执法产生怀疑,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法律的权威亦受到挑战和亵渎。
三、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对策和建议
(一)从立法和司法上解决职务犯罪量刑问题
上文已论述到立法的原因给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活动空间过大, 很容易导致量刑失衡。因此, 建议从立法上改变这种状况, 通过对犯罪情节、犯罪数额的具体量化, 缩小量刑幅度,对1至10年的刑期做出合理的、有层次的分解, 特别是判决3年以下的更应该有量化的法律依据, 这样既有利于司法操作, 又削减了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 降低了少数司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可能性。适当修改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使某些抽象法律概念更加具体化、明确化。
(二)强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量刑建议权,确保量刑适当
检察机关是唯一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司法机关,对了解犯罪人的作案手段、危害后果、悔罪情况等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公诉就更加完整、更加全面、更加明确、更加具体。如果检察官提出一个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官并没有提出缓刑、免刑的建议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浅谈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及对策》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析涉外职务犯罪预防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浅谈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渎职罪主体资格探析
    [法律论文]浅谈文化迁徙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关系
    [法律论文]浅谈渣滓洞看守所被关押人员被捕原因略考
    [法律论文]浅谈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现代司法制度的影响
    [法律论文]浅谈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
    [法律论文]浅谈破除制约瓶颈、拓展路径空间,不断开创消防法
    [法律论文]浅谈有关司法实践中风俗习惯的适用分析
    [法律论文]浅谈对歌曲作品的认定以及对歌曲作品权利主体的认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应对次贷危机的经济法干预措施分
    普通论文一般自首成立要件研究
    普通论文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初探
    普通论文论《烟草专卖法》的价值取向
    普通论文浅析宪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性问
    普通论文论楼花按揭中开发商保证责任
    普通论文在当前教学中法律行为理论的应用
    普通论文略论刑事自诉主体及其处分权
    普通论文论单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之间
    普通论文论司法警察执法形象之提升
    普通论文刑事政策功能的科学界定和运行
    普通论文本案中轮候查封是否对第三人产生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音乐教青论文选题的意义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现代企业家应具有的战略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小孩子逗得你哈哈笑5则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高校贷款面临的财务风险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浅谈我市的文化建设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浅谈西方领导概念在中国
    普通论文[工程建筑]论高等级公路石方路基施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从区域创新与区域发展的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店铺管理制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圣诞节手机祝福语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小学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医院党组织“凝聚力工程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经管局2009年上半年护农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商务英语实习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09年烟草办精神文明建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乡镇贯彻落实全市三级干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推荐]税务局副科长竞聘演
    普通演讲[主持词]红五月歌手比赛主持人串词
    普通演讲[主持词]论坛中秋聚晚会节目单及串
    普通演讲[主持词]晚会台词摘编
    普通演讲[征文演讲]政府办公室学习科学发展观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共 产 党 人 的 一 双 手
    工作范文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县*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校长述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恪尽职守 以情带兵 做新时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克服管理者的五种畏惧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中国企业需要“杞人忧天”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工区开展“安全生产月”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办公室主任竞聘演讲稿(信用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主动塑造文化的企业才会成
    普通党建工会[入党相关]怎样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09年个人计划”个人工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畅通信访渠道 规范信访行为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小学教师政治思想和业务总